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作为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河南省联谊制药 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生产必需的原材料。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 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清伟 许锐敏 陶建生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