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19-065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
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需根据
上述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
表。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
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
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
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调整事项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表项目 两个项目;
(3)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项目。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项 等项目。
目 (2)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1)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
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量
项目填列。
表项目
(2)删除“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
额”项目;
(1)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
所有者权 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
益变动表 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
项目 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新增“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会[2019]6 号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影响公
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
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批程序
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
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
公司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
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