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21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上
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
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的议案》。董事会提名穆竟伟女士、王国明先生、周迎宾先生、
薛东升先生、赵宁波先生、伏士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陶建生先生、叶祖光先生、李整妮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第四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要求,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根据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
绩等,我们认为上述 9 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
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提案和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清伟 许锐敏 陶建生
2020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