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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凯宝: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部分超募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87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凯宝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证上[2010]9 号文《关于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

板上市的通知》同意,公司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7,4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38 元,共募集资

金总额为 1,041,2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67,442,445.38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73,757,554.62 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为 287,000,000 元,本次发

行超募资金金额为 686,757,554.62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9]第 1195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

    (一)“丁桂油软胶囊”原料及制剂技术项目基本情况
    2014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丁桂油软胶囊”原料及制剂技术的议案》,并经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00 万元,向成都尚科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成都尚科”)收购新产品“丁桂油软胶囊”原料及制剂技术。

    (二)“丁桂油软胶囊”原料及制剂技术项目实施进度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丁桂油软胶囊”原料及制剂

技术,实际投入使用超募资金 1,1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尚未投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入金额

                   第一期            800             800                  0
“丁桂油软胶囊”
                 第二期              500             300                200
原料及制剂技术
                   第三期            200               0                200
      合计                          1,500          1,100                400

    (三)变更实施方式及原因

    丁桂油软胶囊项目目前处于三期临床研究阶段,为更好地推进在研产品“丁桂

油软胶囊”项目的有效实施,推进课题项目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经双方协商:

将该项目由成都尚科负责研发变更为上海凯宝自主研发。后续拟优先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 400 万元,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本次实施方式的变更,是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在研项目研发进展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策,有利于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司相关产业链和产品线,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上述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审议通过。

    三、本次拟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熊胆滴丸”生产技术项目基本情况

    2014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熊胆滴丸”药品生产技术的议案》,并经独立董
 事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 万元,向成都润华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成都润华堂”)收购新产品“熊胆滴丸”生产技术。

     (二)“熊胆滴丸”生产技术项目实施进度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熊胆滴丸”药品生产技术,

 实际投入使用超募资金 400 万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节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完成情况
                                                                       余金额

“熊胆滴丸”药品生
                              500              400                            100
    产技术项目
                                                       已完成
       合计                   500              400                            100


     (三)节余资金存放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万元)

“熊胆滴丸”药品生
                        建行柘林支行      31001930610050004347          100
    产技术项目


     (四)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使用计划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熊胆滴丸”产品,已收到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经与成都润华堂自愿、平等协商

 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熊胆滴丸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实际投入使用超募资金

 400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100 万元。

     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给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公司拟将上
 述节余募集资金 1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符合

 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本次节余资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郑重承诺: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

财务资助。

    上述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

意上述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在研项目研发进展情况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有利于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司相关产业链和产品线,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结项节余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对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