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6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签订合作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北京盈科瑞创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与公司储备新药
的战略研发方向一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梯队,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力。上述关联交易以评估价值为基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
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独立董事叶祖光先生按规定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陶建生 李整妮
2021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