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3年4月)2023-04-19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经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对《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做出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需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改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应包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应包
括以下内容: 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一)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限; 限;
(二)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 案;
(三)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 全体股 (三)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 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委托代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四)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 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
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 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
日一旦确认, 不得变更。) 日一旦确认, 不得变更。)
(五)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电话 (五)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电话
号码。 号码。
(六)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表决程序。
第五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第五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通过: 特别决议通过:
(一)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 本;
(二)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 (二) 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
清算; 解散和清算;
(三) 公司章程的修改; (三) 公司章程的修改;
…… ……
特此说明。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