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3-25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6-023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2. 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1,96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非
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
按每 10 股派 1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
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81,96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63,92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3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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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4 月 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4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4 月 1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 本次变动后
类别 积转增股本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15,696,650 5.57% 15,696,650 31,393,300 5.57%
高管锁定股 5,736,650 2.03% 5,736,650 11,473,300 2.03%
股权激励限售股 9,960,000 3.53% 9,960,000 19,920,000 3.53%
2、无限售条件股份 266,263,350 94.43% 266,263,350 532,526,700 94.43%
3、股份总数 281,960,000 100.00% 281,960,000 563,920,000 100.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563,920,0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度
每股收益 0.16 元。
九、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粤兴三道 9 号华中科技大学产学研基地 A
座7层
邮政编码:518057
咨询联系人:许国辉
咨询电话:0755-86916692;传真:0755-8616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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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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