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必要、合 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 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9425元/股。 独立董事:王渝次、孟亚平、刘斌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