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5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要求,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2017年上
半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有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公司
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二、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
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独立董事:王渝次、孟亚平、刘斌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