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 资产事宜所涉及的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开元评报字[2017]1-155号 共1册,第1册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CAREA Assets AppraisalCo. , Ltd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目录 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3 资产评估报告 ----------------------------------------------------------------------------------------- 9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9 二、评估目的 ----------------------------------------------------------------------------------------22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22 四、价值类型 ----------------------------------------------------------------------------------------25 五、评估基准日 -------------------------------------------------------------------------------------25 六、评估依据 ----------------------------------------------------------------------------------------26 七、评估方法 ----------------------------------------------------------------------------------------28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41 九、评估假设 ----------------------------------------------------------------------------------------43 十、评估结论 ----------------------------------------------------------------------------------------4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47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51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52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54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的。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依法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字资产 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 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 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本资产 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假设、限制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和特别事项等方面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假设、限制条件、 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 市场变化情况在本评估报告的有效使用期内依法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及其评估 结论。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在评估对象所包含的资产于现有用途不变并 持续经营、以及在评估基准日的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 评估目的而出具的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参考意见,故本资产评估报 告的评估结论仅在评估对象包含的资产仍保持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以及仍 处于与评估基准日相同或相似的外部经济环境的前提下有效。当未来经济环境以 及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范围、经营模式等发生较大变化致使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 评估假设、限制条件等不复完全成立时,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即告失效; 在此情况下,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不得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论, 可以重新申报评估。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 无关。 六、本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在执行本评估业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相关法律、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恪守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 评估机构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申 报并经其采用签字、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依法 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因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提供虚 假或不实的法律权属资料、财务会计信息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履行正常核查程序未能发现而导致的法律后果应由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依法承 担责任。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 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 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业已对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 进行了必要的现场调查;业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和资料 进行了查验,并对已发现的产权资料瑕疵等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但并非对评估 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特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手续以满足本资 产评估报告经济行为的要求。 十、本资产评估报告中如有万元汇总数与明细数据的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 系因电脑对各明细数据进行万元取整时遵循四舍五入规则处理所致,应以汇总数 据为准。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2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 事宜所涉及的深圳市斯诺实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开元评报字[2017]1-155 号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或“国民技术”)的委 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 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斯诺实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0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摘要报告如下: 一、 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06月30 日的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二、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 06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 06月30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三、 价值类型 本评估报告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四、 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2017年06月30日。 五、 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 论。 六、 评估结论及其有效使用期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3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06月30日,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 评估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 75,065.70万元、负债总额为40,568.38万元、所有者(股东)权益为34,497.32万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股东)权益为34,497.32万元;审定的(母公 司)资产总额为72,765.55万元、负债总额为38,224.74万元、所有者(股东)权 益为34,540.81万元。 经评估,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17年0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200,936.39万元(大写为人民币贰拾亿零玖 佰叁拾陆万叁仟玖佰元整),比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权益 评估增值额为166,439.07万元,增值率为482.47%。比母公司会计报表所有者(股 东)权益评估增值额为166,395.58万元,增值率为481.74%。 按现行规定,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为壹年,该有效使用期 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 本评估报告的合法使用者在使用本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论时,应特别注意 本评估报告所载明的假设条件、限制条件、特别事项(期后重大事项)及其对 评估结果的影响。 七、 特别事项说明 (一)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次评估是在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的 评估,评估基准日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大华审字〔2017〕008415号《审计报告》。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 报告结论。 本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承担引用不当的相关责任。 (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无。 (三)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无。 (四)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无。 (五)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4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标的额(元) 案件进展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本公司胜诉,执行 本公司 A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21,834.70 法院 中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 本公司 B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4,752,538.95 被告破产程序中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本公司 C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2,431,236.00 被告破产程序中 法院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 本公司胜诉,执行 本公司 D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006,380.10 法院 中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 本公司胜诉,执行 本公司 E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5,193,834.00 院 中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本公司胜诉,执行 本公司 F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833,098.00 法院 中 山东省邹平县人民 本公司胜诉,执行 本公司 G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240,620.00 法院 中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本公司胜诉,执行 本公司 H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429,740.00 法院 中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本公司胜诉,执行 本公司 I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96,227.24 法院 中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 本公司胜诉,执行 本公司 J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2,111,385.50 法院 中 对于上述事项,被评估企业已按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 (六)抵押、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 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1、抵押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子公司江西斯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度与渝水区下 村工业基地管理处签订《借款合同》,获取借款人民币250.00万元,利率为4.35%; 获取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利率为6.175%;以上借款由周日升提供个人保证, 由江西斯诺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固定资产抵押担保。 子公司江西斯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1-6月期间与渝水区下村工业基地 管理处签订《借款合同》,获取借款400.00万元,利率为6.175%,截至2017年6 月30日已偿还200.00万元,该借款由江西中辉新材料有限公司、鲍海友、周日升、 张荣提供保证,由江西斯诺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固定资产抵押担保。 子公司江西斯诺新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资产如下表: 序 被担保主债 债务履行期 抵押物名 登记编号 登记日期 抵押权人 登记机关 号 权数额(万元) 限 称 (2016)赣工商押 新余市渝水区 新余市渝水区 2016.05.06- 机械设备 1 登(渝市)字第 039 2016.05.26 100.00 下村工业基地 市场和质量监 2017.05.05 3 台套 号 管理处 督管理局 (2016)赣工商押 2016.08.02- 新余市渝水区 机械设备 新余市渝水区 2 2016.08.02 200.00 登(渝市)字第 051 2017.08.01 下村工业基地 8 台套 市场和质量监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5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 被担保主债 债务履行期 抵押物名 登记编号 登记日期 抵押权人 登记机关 号 权数额(万元) 限 称 号 管理处 督管理局 (2016)赣工商抵 新余市渝水区 新余市渝水区 2016.11.16- 机械设备 3 押[渝市]字第 64 2016.11.14 100.00 下村工业基地 市场和质量监 2017.11.15 9 台套 号 管理处 督管理局 新余市渝水区 新余市渝水区 (2016)赣工商抵押 2016.12.27- 机械设备 4 2016.12.28 400.00 下村工业基地 市场和质量监 [渝市]字第 76 号 2017.12.26 15 台套 管理处 督管理局 2、质押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被评估企业质押保证金11,000,000.00元,用于开具银 行承兑汇票11,000,000.00元;质押保证金22,000,000.00元,用于开立国内信用证 72,000,000.00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被评估企业质押商业承兑汇票39,296,000.00元,获取 华 夏 银 行 深 圳 南 园 支 行 人 民 币 贷 款 27,000,000.00 元 ; 质 押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50,000,000.00元,用于开立国内信用证72,000,000.00元。 子公司江西斯诺新能源有限公司质押保证金3,000,000.00元,用于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3,000,000.00元。 3、租赁事项: 租赁面积 租金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 (㎡/月)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南头 高新服务费为 深圳市通产科技 2017.01.01-2 1 斯诺实业 第五工业区 3 栋 1 楼东(朗 748 30元,房屋租金 发展有限公司 017.12.31 山路 28 号 3 栋 1 楼东) 为25元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28 号 深圳市通产科技 2017.01.01-2 2 斯诺实业 通产新兴产业园 3 栋 2 楼 1080 52 元 发展有限公司 018.06.20 东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28 号 高新服务费为 深圳市通产科技 -2017.01.01- 3 斯诺实业 通产新兴产业园 1 栋(综 440 23 元,房屋租 发展有限公司 2017.12.31 合楼)2 楼西 金为 40 元 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 深圳爱国投资发 合同未记 2016.03.24-2 租金 72000 元/ 4 斯诺实业 处龙田社区同富裕工业区 展有限公司 载 021.01.31 月-87120 元/月 27 栋厂房和宿舍的 3-4 楼 本次评估没有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发生的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 项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6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2017年8月1日,原不动产权证号:永房权证永丰县字第2016031118号、 永房权证永丰县字第20160311750号、永房权证永丰县字第20160311236号、永房 权证永丰县字第20160311756号、永房权证永丰县字第20160311833号、永房权证 永丰县字第20160311389号、永房权证永丰县字第20160311818号、永房权证永丰 县字第20160311830号、永房权证永丰县字第20160311537号、永房权证永丰县字 第2016031192号、永国用2016第0049号,已作换证登记,变更为证号“赣(2017) 永丰县不动产权第0004975号”的《不动产权证》。变更后房地合一,房屋建筑物 9,779.31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19,928.81平方米。房地产均设定了抵押他项权利, 权利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5000万元, 履行债务期限为2017年8月1日起2018年7月31日止。本次是按照变更后的不动产 权证上记载的房屋和土地面积进行评估的。 2、评估基准日后公司向银行和非金融机构共取得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 ( 1 ) 公 司 于 2017 年 8 月 与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签 订 ZH78231707001号《综合授信协议》、变ZH78231707001号《综合授信协议变更 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为2017年8 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该授信协议由股东鲍海友、廖晓惠与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GB78231707001-1、GB78231707001-2号《最高额 保证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最高保证限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兼由本公 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GD78231707001号《最高额抵押合 同》以赣(2017)永丰县不动产权第0004975号土地及厂房提供抵押担保;2017 年9月1日本公司收到授信额度下银行借款人民币30,000,000.00元,期限自2017 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利率为6.20%,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截止2017年12 月11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 (2)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 2017年深前海综额字第003号《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0.00 元,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为2017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25日;该授信协议 由股东鲍海友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深前海综额字第003 号《最高额担保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最高担保限额人民币 20,000,000.00元;兼由江西斯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签订2017年深前海综额字第00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 任,最高保证限额人民币20,000,000.00元;2017年10月27日本公司收到授信额度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7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下银行借款人民币10,000,000.00元,期限自2017年2017年10月27日至2018年10 月26日,利率为5.8725%,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截止2017年12月11日,借款余 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 (3)公司从非金融机构桐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取得借款人民币 110,000,000.00元,该借款由股东鲍海友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最高保证限额人民 币壹亿壹仟万元整,借款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借款人 出借人 金额 期间 利率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 桐乡市华友投资有 2017-9-19 至 20,000,000.00 7.3% 展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18-3-18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 桐乡市华友投资有 2017-10-19 至 40,000,000.00 7.3% 展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18-4-18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 桐乡市华友投资有 2017-11-15 至 20,000,000.00 8.5% 展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18-5-14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 桐乡市华友投资有 2017-11-22 至 30,000,000.00 9% 展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18-5-21 合计 110,000.000.00 截止2017年12月11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元。 (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瑕疵情形 无。 (九)其他特别说明事项 无。 八、 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是评估结论最终形成日。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17年12月 12日。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并正确理解评 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8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购买 资产事宜所涉及的深圳市斯诺实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开元评报字[2017]1-155 号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或“国民技术”)的委 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 司拟现金购买资产事宜所涉及的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斯诺实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0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是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或“国民技 术”)。其概况如下: 1.主要登记事项 委托人于评估基准日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载明的主要内容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844811 名 称: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国民技术,证券代码:300077,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罗昭学 注册资本:人民币563,640,000.00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03月20日 经营期限:2000年03月20日至长期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深圳软件园3栋301、302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微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的开发、购销;加密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9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系统、信息安全、信息处理、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应用系统等项目的技术开 发、咨询、服务、购销;电子设备、电子系统的开发、购销(不含限制项目及 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经营进出口业务(按贸发局核发的资格证书执行)。开发、生产、销售手机芯片、 数据通讯芯片、图像处理芯片、语音处理芯片、加密芯片(不含限制项目);增 值电信业务(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有效期内经营);移动通讯终 端、手机、通讯设备的产品开发、生产、销售。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本次评估的被评估单位是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或“斯诺实业”或“被评估单位”)。其概况如下: 1.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 1.1.主要登记事项 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营业执照》载明的主要登记事项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62538876 名称: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鲍海友 注册资本:人民币53,333,333.00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02月07日 经营期限:自2002年02月07日至不固定期限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28号1栋2层西侧、2栋1层、3栋1层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和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 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电产品代理, 机电设备、通用设施安装、维修。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生产。 1.2.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产权结构和经营管理结构 1.2.1.历史沿革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在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斯诺有限公司”)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并取得注册号为 914403007362538876号营业执照。 公司由自然人鲍海友、谌江宏、李惠军、蔡虹共同出资组建,于2002年2月 7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40301107375230号营业执照。根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10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公司注册登 记之前缴足。截止2002年1月29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全部出资款,该出资业经深 圳深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信验字(2002)第014号验资报告审验,出资明细如下: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元) 占股本比例(%) 鲍海友 420,000.00 42.00 谌江宏 280,000.00 28.00 李惠军 210,000.00 21.00 蔡虹 90,000.00 9.00 合计 1,000,000.00 100.00 公司于2014年6月16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00 万元,由原股东以货币出资。截止2014年6月20日,斯诺有限公司已收到上述增 资款,该增资业经深圳鹏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信验字(2014)第010号验资报 告审验。本次增资完成后,出资明细如下: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元) 占股本比例(%) 鲍海友 7,150,000.00 65.00 谌江宏 2,750,000.00 25.00 李惠军 660,000.00 6.00 蔡虹 440,000.00 4.00 合计 11,000,000.00 100.00 公司于2014年8月10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100 万元,由原股东以两项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方式出资。截止2014年7月7日,公 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该增资业经深圳邦德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邦德验字(2014)第076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增资完成后,出 资明细如下: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元) 占股本比例(%) 鲍海友 20,150,000.00 65.00 谌江宏 7,750,000.00 25.00 李惠军 1,860,000.00 6.00 蔡虹 1,240,000.00 4.00 合计 31,000,000.00 100.00 公司于2015年5月30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000 万元,由原股东以货币出资。截止2015年6月15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上述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1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增资款合计人民币900万元,公司实收资本由人民币3,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4,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出资明细如下: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元) 占实收资本比例(%) 鲍海友 26,000,000.00 65.00 谌江宏 10,000,000.00 25.00 李惠军 2,400,000.00 6.00 蔡虹 1,600,000.00 4.00 合计 40,000,000.00 100.00 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召开股东会,根据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斯诺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 万元,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截止2015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折股投入。截止2015 年10月31日,斯诺有限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72,840,318.60元,按1:0.5491的比 例折合股份总额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股本人民币4,000万元, 由原股东按原出资比例认购公司股份,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人民币 32,840,318.60元转为资本公积。上述事项已于2015年12月24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5]001339号验资报告审验。整体变更后的 出资情况如下: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元) 占股本比例(%) 鲍海友 26,000,000.00 65.00 谌江宏 10,000,000.00 25.00 李惠军 2,400,000.00 6.00 蔡虹 1,600,000.00 4.00 合计 40,000,000.00 100.00 公司于2016年8月21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8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三位新股东共同认缴,均以货币出 资。截止2016年7月26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增资款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 其中人民币800万元用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 次增资后,出资明细如下: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元) 占股本比例(%) 鲍海友 26,000,000.00 54.17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12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元) 占股本比例(%) 谌江宏 10,000,000.00 20.83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00 8.33 李惠军 2,400,000.00 5.00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 4.17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 2,000,000.00 4.17 蔡虹 1,600,000.00 3.33 合计 48,000,000.00 100.00 公司于 2017年1月6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333.333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丰隆兴联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莘县盈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克拉玛依 启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位股东共同认缴,均以货币出资。截止 2017年3月16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增资款合计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人民 币533.3333万元用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466.666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后,出资明细如下: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元) 占股本比例(%) 鲍海友 26,000,000.00 48.75 谌江宏 10,000,000.00 18.75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00 7.50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666,667.00 5.00 李惠军 2,400,000.00 4.50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 3.75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 2,000,000.00 3.75 蔡虹 1,600,000.00 3.00 西藏丰隆兴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00,000.00 2.81 莘县盈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33,333.00 1.56 克拉玛依启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3,333.00 0.63 合计 53,333,333.00 100.00 1.2.2.股东及持股比例 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等相关信息如 下表所示: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元) 占股本比例(%) 鲍海友 26,000,000.00 48.75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13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元) 占股本比例(%) 谌江宏 10,000,000.00 18.75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00 7.50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666,667.00 5.00 李惠军 2,400,000.00 4.50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 3.75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 2,000,000.00 3.75 蔡虹 1,600,000.00 3.00 西藏丰隆兴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00,000.00 2.81 莘县盈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33,333.00 1.56 克拉玛依启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3,333.00 0.63 合计 53,333,333.00 100.00 1.2.3.产权结构及旗下子公司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斯诺实业旗下设立了4家全资子公司、1家参股子公司。 具体产权结构及旗下子公司情况如下图(表)所示: (上表不含参股企业)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14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以下为4家全资子公司、1家参股子公司的基本介绍: 1.2.3.1.全资子公司介绍 (1)名称:江西斯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能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3225835525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下村工业基地 法定代表人:鲍海友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3日 营业期限:201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电池、电池材料技术的研发、生产、销售;机电产品代理;机 电设备、通用设备、通用设施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构:新余市市场和监督管理局 (2)名称: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斯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MA0MXBH213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金山科创中心3楼319 法定代表人:鲍海友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30日 营业期限:2016年03月30日至2046年03月29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研发和销售;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 物制品的销售、代加工、咨询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实业、 物质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电产品代理,机电设备、通用设 施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构: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名称:山西斯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斯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00MA0GXUXE83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临汾经济开发区河汾一路中段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31-31 法定代表人:鲍海友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15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0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石墨及其他非金属 矿物制品的销售、代加工、咨询服务;机电产品代理,机电设备、通用设施安 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构: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4)名称:陕西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斯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81MA6YD1Y68Y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陕西省韩城市韩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鲍海友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04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锂电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石墨及其他非金属 矿物制品的销售、代加工、咨询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 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机产品代理,机电设备、通 用设备安装、维修。 登记机构:韩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2.3.2.参股子公司介绍 名称:南京瀚谟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南京瀚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P4QLP2M 主体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6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泓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汪先锋)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05日 合伙期限:2017年06月05日至2022年06月04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产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构: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16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2.4.经营管理结构 公司依据经营范围和业务需要斯诺实业设立董事会,现任董事为鲍海友(董 事长)、李惠军、王开学、谌江宏、唐小勇,监事为吴福宝、蔡虹、李翠花,高 级管理人员为谌江宏(总经理)。 2.被评估单位近年的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 被评估单位近二年一期的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如下表所示: 合并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5-12-31 2016-12-31 2017-3-31 总资产 20,205.27 45,214.97 75,065.70 总负债 12,800.65 26,433.71 40,568.38 股东权益 7,404.62 18,781.27 34,497.32 项 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1-3 月 营业收入 14,739.05 29,272.52 27,381.97 净利润 3,623.18 7,351.42 7,690.77 母公司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5-12-31 2016-12-31 2017-3-31 总资产 20,205.27 43,074.18 72,765.55 总负债 12,800.65 24,292.91 38,224.74 股东权益 7,404.62 18,781.27 34,540.81 项 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1-3 月 营业收入 14,739.05 31,355.47 29,683.71 净利润 3,623.18 7,197.66 7,734.25 (其他财务数据信息详见附件)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6月的会计报表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被评估单位的业务经营情况 3.1.主营业务概况 斯诺实业系一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重点开拓及发展,斯诺实业已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市场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成为我国主要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供应商之一。 公司的现有产品以人造石墨为主,兼有少量复合石墨产品。人造石墨以其 优异的循环性能、大电流充放电性能、良好的低温性能和安全性能赢得市场的 青睐,目前广泛应用于动力电池及高端数码电池领域。斯诺实业自设立以来,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17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始终专注于负极材料相关技术的研发。截至目前,公司(含子公司)共拥有29 项专利,包括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斯诺实业的人造改性石墨负 极材料先后获得了“江西省重点新产品”和“国家重点新产品”等荣誉称号。动力电 池负极材料项目被列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和“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 目”。 3.2.主要产品和服务用途 主要产品为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公司的现有产品以人造石墨为主,兼有 少量复合石墨产品。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和数码电池行业。 3.3.生产工艺 3.3.1.人造石墨:原料—粉碎—球化—筛分—纯化—筛分—包装 3.3.2.复合石墨:人造石墨成品/改性石墨成品—混合—筛分—包装 3.4.盈利模式 斯诺实业属于锂电池负极材料制造企业,盈利来源于生产、销售产品的价 差收入。 3.5.经营模式 3.5.1.采购模式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18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斯诺实业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主料为焦类产品,辅料为沥青、石墨。 3.5.2.生产模式 斯诺实业实行“自主生产和外协加工结合”的模式,结合各类型产品的销售情 况、原材料和成品库存量,制定下月生产计划。生产过程中,生产部根据各类 型产品工艺要求,严格按照生产过程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 产品品质的控制方面,品质部根据产品性能要求,按照《产品检验与测量 管理程序》对工艺关键控制点进行按时定点监测。而对于需要委外进行“石墨化” 处理的产品,从外协供应商的筛选、加工过程及产品验收等环节上加强控制, 以保证产品质量。 3.5.3.销售模式 斯诺实业销售模式为国内直销,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客户需求,推介合适的 产品,通过客户测试满足其要求,再按照与客户确定的产品种类、价格、数量、 交货时间等,拟定并签署销售合同。同时,公司根据客户需要,安排技术人员 指导使用,提供及时的售前和售后服务。 3.5.4.研发模式 注:产品设计开发严格按照ISO9001、TS16949体系标准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19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斯诺实业主要通过自主研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贴客户需求,不断进 行新材料和新产品的设计开发、以及现有产品的工艺改良。其次通过参加国内 外大型材料技术交流活动,掌握前沿科技信息,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 学研”联合创新,充分利用外部机构研发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加强和完善公司研 发创新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对行业内前沿技术的转化能力,为公司的产品技 术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被评估单位的重要资产状况 4.1.斯诺实业房屋构筑物类固定资产 序 建筑物 层 建筑面 权证编号 座落 结构 建成年月 号 名称 数 积(m2) 赣(2017)永丰县不动 永丰县恩江镇桥 1 门卫室 砖混 1 2008 年 4 月 30.96 产权第 0004975 号 南工业园区 赣(2017)永丰县不动 永丰县恩江镇桥 2 食堂 砖混 1 2008 年 4 月 322.82 产权第 0004975 号 南工业园区 赣(2017)永丰县不动 永丰县恩江镇桥 3 综合楼 框架 1 2008 年 5 月 1,068.38 产权第 0004975 号 南工业园区 赣(2017)永丰县不动 永丰县恩江镇桥 4 综合楼 框架 1 2009 年 12 月 1,076.37 产权第 0004975 号 南工业园区 赣(2017)永丰县不动 一号仓 永丰县恩江镇桥 5 钢架 1 2009 年 12 月 1,230.88 产权第 0004975 号 库 南工业园区 赣(2017)永丰县不动 二号仓 永丰县恩江镇桥 6 框架 1 2012 年 6 月 1,955.16 产权第 0004975 号 库 南工业园区 赣(2017)永丰县不动 永丰县恩江镇桥 7 原料仓 砖混 1 2012 年 10 月 149.06 产权第 0004975 号 南工业园区 赣(2017)永丰县不动 三号仓 永丰县恩江镇桥 8 钢架 1 2014 年 1 月 1,240.58 产权第 0004975 号 库 南工业园区 赣(2017)永丰县不动 永丰县恩江镇桥 9 二车间 钢架 1 2014 年 1 月 1,241.74 产权第 0004975 号 南工业园区 赣(2017)永丰县不动 尾料仓 永丰县恩江镇桥 10 钢架 1 2015 年 10 月 1,463.36 产权第 0004975 号 库 南工业园区 合计 9779.31 上述房屋权属人为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分公司,处于正 常使用状态。评估基准日后设定了抵押他项权利。 4.2.设备类固定资产 设备类资产主要为石墨加工生产线及配套生产设备(办公、运输设备),设 备均安置在各工作场所内,车辆放置在室外停车场,权属清晰,处于正常使用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20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状态。 4.3.存货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发出商品。 4.4.无形资产 4.4.1.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共有2宗,使用权人为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永丰 分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新能源。土地均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性质为国有出 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73,696.81平方米。深圳市斯诺实 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分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基本已开发完成,评估基准 日后已设定抵押他项权利;子公司江西新能源名下的土地使用权部分已开发利 用。 4.4.2.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斯诺实业评估基准日已取得的专利权有18项,商标1项。其中:发明专利9 项,实用新型9项。期后取得专利权有3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2项; 子公司江西新能源评估基准日已取得的专利权有7项,均为实用新型,期后 取得专利权1项实用新型专利。 5.被评估单位的主要会计、税收政策及优惠 (1)会计期间:会计年度为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实际成本原则为 计价原则; (5)税项 ①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2% 房产税 按照房产原值的 70%为纳税基准 1.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②不同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2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名称 税率 备注 公司 15% (二)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江西斯诺新能源有限公司 25% -- 陕西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5% -- 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5% -- 山西深斯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25% -- ③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公司于2013年7月22日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R201344200097,2013年至2015年期间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R201644200257,2016年至2018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为被评估单位潜在投资者。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根据与委托人签署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未约定其他使用 人,仅供委托人实施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时参考,以及按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的报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06月30 日的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委托评估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委托评估的评估对象为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 日2017年0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委托评估的评估范围为深圳市斯 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于评估基准日拥有的全部资产及承担的全部负 债。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的资产总 额账面值为75,065.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账面值为64,809.54万元、可供出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22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售金融资产5,000.00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值为3,096.90万元、在建工程账面值为 616.53万元、无形资产账面值为570.26万元、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值为208.34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为391.32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372.81万元),合并会计 报表反映的负债总额账面值为40,568.3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账面值为40,258.70 万元,非流动负债账面值309.68万元),合并会计报表反映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为34,497.32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值账面值为34,497.32万元)。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母公司会计报表的总资产账 面价值为72,765.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账面值为60,155.17万元、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5,00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为5,453.76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值为 1,351.90万元、在建工程账面值为238.35万元、无形资产账面值为30.50万元、长 期待摊费用账面值为118.19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为378.11万元、其他非 流动资产39.56万元)、母公司会计报表的总负债账面价值账面值为38,224.74万元 (其中:流动负债账面值为37,915.06万元,非流动负债账面值309.68万元)、母 公司会计报表的股东权益账面价值账面值为34,540.81万元。详见《资产清查评 估明细表》。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委托人拟实施的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对象和 评估范围一致。评估范围内的各类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及被评估 单位2015年度、2016年度及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大华审字〔2017〕00841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二)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本次申报评估的表外资产主要为专利权、商标。详见下表: 1.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专利权,详见下表: 专利类型 申请号/专利号 发明名称 申请日 状态 实用新型 2017201782931 一种能消除游离微尘的锂电池极片裁片装置 2017/2/27 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 2017201782946 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湿法混匀装置 2017/2/27 专利权维持 发明专利 2015105227444 一种锂电池负极浆料的制备方法 2015/8/24 专利权维持 发明专利 2013103057011 一种从废旧锂离子电池中回收分离正极极片的方法 2013/7/22 专利权维持 发明专利 2013103058692 一种湿法球磨制备锂离子电池天然石墨负极材料的方法 2013/7/22 专利权维持 发明专利 2013102197058 一种改性锂离子电池石墨负极材料的制备方法 2013/6/5 专利权维持 发明专利 2013102197683 一种高容量钛酸锂负极材料的制备方法 2013/6/5 专利权维持 发明专利 2013102198262 一种改性锂离子电池钛酸锂负极材料的制备方法 2013/6/5 专利权维持 发明专利 2013101667501 一种高容量高倍率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制备方法 2013/5/8 专利权维持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23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专利类型 申请号/专利号 发明名称 申请日 状态 发明专利 201210298925X 一种用于锂离子电池的导电剂的制备方法 2012/8/22 专利权维持 发明专利 2012102837613 一种高容量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制备方法 2012/8/10 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 201220395013X 一种组合式粉体分级筛分装置 2012/8/10 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 2012203954287 一种粉体抽真空包装装置 2012/8/10 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 201220360739X 一种除尘装置 2012/7/25 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 2012201900973 一种永磁除铁装置 2012/5/1 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 2012201706456 真空上料装置 2012/4/21 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 2012201706460 一种高效混合机 2012/4/21 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 2012201464512 气流涡旋粉碎机专用防尘料斗 2012/4/10 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 2012201464828 锂电池材料混合筛分系统 2012/4/10 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 201220147267X 锂电池负极材料球化装置 2012/4/10 专利权维持 发明专利 2011101324080 一种用于锂离子电池改性石墨负极材料的制备方法 2011/5/20 专利权维持 上述专利权人均为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处于受控状态,正 常使用。 子公司江西斯诺新能源有限公司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专利权,详见下表: 专利类型 申请号/专利号 发明名称 申请日 状态 实用新型 2016209249620 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用微波干燥机 2016/8/23 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 2016209250810 一种超声波振动筛 2016/8/23 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 2016209250844 一种便于均匀进料的粉碎装置 2016/8/23 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 2016209259302 一种粉体分级设备 2016/8/23 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 2016209259603 一种带有螺旋出料装置的搅拌装置 2016/8/23 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 2016209262061 一种用于石墨粉尘的除尘回收设备 2016/8/23 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 2016209324744 一种带预粉碎装置的高效粉碎设备 2016/8/23 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 2016209324890 一种用于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微波干燥设备 2016/8/23 专利权维持 上述专利权人均为子公司江西斯诺新能源有限公司,处于受控状态,正常 使用。 2.商标 序 注册 权利人 商 标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 有效期限 号 类别 材料检验仪器和机器;化学仪器和器具;碳素材 2016.06.21-2 1 斯诺实业 16177944 9 料;单晶硅;石墨电极;石墨碳精块;碳电极; 026.06.20 蓄电池;阴极;太阳能电池 (三)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情况 本次评估是在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的 评估,评估基准日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大华审字〔2017〕008415号《审计报告》。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24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结论。 四、价值类型 (一)价值类型及其选取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 在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具体状况及评 估资料的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经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并就本次评估之评估结论 的价值类型选取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选定市场价值作为本次评估的评估结 论的价值类型。 (二)市场价值的定义 本资产评估报告所称市场价值是指在适当的市场条件下,自愿买方和自愿 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 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是2017年06月30日。该评估基准日由委托人选定并 与本次评估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载明的评估基准日一致。 在与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委托人于确定评 估基准日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 1.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计划实施日期接近,使 评估基准日的时点价值对拟进行交易的双方更具有价值参考意义,以利于评估 结论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 2.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为与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计划实施日期接近的 会计报告日,使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能够较为全面地了解与评估对象相关的资产、 负债和整体情况,并尽可能避免因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 费用率等方面的变化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以利于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的 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的履行。 3.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实际实施现场调查的日期接近,使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能更好的把握评估对象所包含的资产、负债和企业整体于评 估基准日的状况,以利于真实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25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本公司与委托人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涉及新能源行业公司的公告。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2016年7 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 第三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50号,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修订); 7.《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16〕36号) 8.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政部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7]31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32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 中评协[2017]35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7]36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26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2.《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号); 1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5号); 14.《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5.《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6.《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7.《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18.《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号)。 (四)资产权属依据 1.被评估单位的出资合同、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出资证明、营业执照等(复 印件); 2.被评估单位的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3.被评估单位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4.被评估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专利 证(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复印 件); 5.被评估单位重要资产的购置发票、合同和相关资料等(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权属依据。 (五)评估取价依据 1.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史与现行资产价格资料; 3.国家统计局、广东省(深圳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资料; 4.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市场调查及向生产厂商所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 参数资料; 5.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相关资料; 6.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7.评估基准日的银行贷款利率、国债利率、赋税基准及税率等; 8.《中国汽车网》; 9.《汽车报废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 10.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编制的2017年《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27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1.评估价值日近期的江西省、新余市及永丰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12.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投资计划与发展规划; 13.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史收益统计及未来收益预测资料; 14.评估基准日证券市场有关资料; 15.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市场调查所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 16.其他相关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宏观经济分析资料; 3.行业统计资料及行业内专家研究报告; 3.被评估单位前二年及评估基准日财务资料以及评估价值日至报告出具日 的财务资料; 4.wind资讯金融终端的相关资料; 5.其他相关参考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基本方法简介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是指评定估算资产价值所采用的途径、程序和技术手段 的总和。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等资产评估准 则规定的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为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成本法)三 种。 1.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股利折 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该方法通常适用 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是将预期现金净流 量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 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两种。 2.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 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28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或类似 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 较分析的基础上,估算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可比 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比较评估对象与该等可比交易案例的异同, 考虑评估对象与该等可比交易案例的差异因素及其对价值的影响,计算适当的 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到“比准价格”进而估算评估对 象市场价值的具体评估方法。 3.资产基础法(成本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成本法称为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 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 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因素,审慎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资产基 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依法恰当地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 基本方法进行评估。 1.本次评估方法选择 本次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包含的资产 明确、能够整体产生经济效益,根据本次评估资料的收集情况,适宜于选取收 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而对于市场法,评估人员未能收集到足够的与评 估对象具有可比性的交易案例,同时资本市场同类上市公司价值比率差异也比 较大,不宜通过资本市场分析评估对象价值,故不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2.选取收益法进行评估的适用性判断 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参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 成立以来,团队核心人员均在行业领域经营多年。 被评估单位是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 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重点开拓及发展,被评估单位已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市场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成为我国主要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供应商之一。 凭借其专业高效的团队、先进科学经营策略和营销资源,以及市场占有率的进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29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一步扩大,其销售收入稳步增长,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呈逐步上升趋势。 从整体上看,被评估单位与评估对象相关的资产绝大部分系经营性资产, 其产权明晰,资产状况良好。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能产生充足的现金流量,保 证各项资产不断更新、补偿,并保持其整体获利能力,使持续经营假设成为可 能。 从被评估单位总体情况判断:本次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3.选取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适用性判断 在评估过程中被评估单位能全力配合评估工作,且被评估单位成立以来, 其会计核算制度基本健全,主要实物资产为房屋、设备、存货等,该等资产的 重置价值通过适当的方法是可以获得,其他资产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 也可适当的进行评估,企业的各项负债通过对企业的财务资料的核实分析,也 可合理估算。故资产基础法(成本法)对本次评估是适用的。 综合以上分析结论后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在理论上和实务上可采用资 产基础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三)本次评估技术思路及重要评估参数的确定 1.收益法的具体模型及重要评估参数的确定 (1)收益法的具体模型及估算公式 本次评估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在具体的评估操作过程中,选 用分段收益折现模型。即:将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分为 明确预测期和永续年期两个阶段进行预测,首先逐年明确预测期(一般为五年 一期)各年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再假设永续年期保持明确预测期最后一年 的预期收益额水平,估算永续年期稳定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最后,将被评 估单位未来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后求和,再加上单独评估的非经营性 资产、溢余资产评估值总额,即得被评估单位的整体(收益)价值,在此基础 上减去付息负债即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模式、所处发展阶段及趋势、行业周期性等情况, 本次将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预测分为以下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7年07月 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5年1期,此阶段为被评估单位的高速增长时期;第 二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永续年限,在此阶段,被评估单位将保持2022年的净 收益水平。 其基本估算公式如下: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30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未来收益期内各期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单独评估的非经 营性资产、溢余资产评估、预测期后价值评估值总额 即: t Ai At 1 P B i 1 (1 r ) i r (1 r ) t 上式中: P-企业整体价值; r-折现率; t- 明确预测期,本次评估取评估基准日后5年; Ai-明确段预测期第i年预期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 At-未来第t年预期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 i-收益折现期(年);取2017年7月1日为t=0;2017年12月31日为:t=0.5; B-单独评估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负债)、预测期后价值的 评估值总额。 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及摊销+利息×(1-所得税率) -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追加额 (2)收益法重要评估参数的确定 ①收益期限 国家法律以及被评估单位的章程规定:企业经营期限届满前可申请延期, 故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期限可假设为在每次届满前均依法延期而推证为尽可能长; 从企业价值评估角度分析,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且 不存在必然终止的条件;本次评估设定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期限为永续年。 ②收益指标的选取 在收益法评估实践中,一般采用净利润或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的收益指标;由于净利润易受折旧等会计 政策的影响,而现金流量更具有客观性,故本次评估选取现金流量——企业自 由现金流量作为收益法评估的收益指标。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净利润+折旧及摊销+利息×(1-所得税率)-资 本性支出-营运资本追加额 ③折现率的选取和测算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3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折现率应与所选收益指标配比的原则,本次评估选取全部资本加权平 均成本(WACC)作为被评估单位未来年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折现率。全部资 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的估算公式如下: WACC=E/(D+E)×Re+D/(D+E)×(1-t)×Rd =1/(D/E+1)×Re+D/E/(D/E+1)×(1-t)×Rd 上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D:债务的市场价值; E:股权市值; Re:权益资本成本; Rd:债务资本成本; t:企业所得税率。 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估算公式如下: CAPM 或 Re= Rf+β(Rm-Rf)+Rs =Rf+β×ERP+Rs 上式中:R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收益率; β:Beta系数; Rm:资本市场平均收益率; ERP:即市场风险溢价(Rm- Rf); Rs:特有风险收益率(企业规模超额收益率)。 2.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各主要资产(负债)的具体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在分别合理估算评估对象所包含的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 础上估算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其基本公式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各项资产评估值之和-各项负债评估值之和 各类主要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2.1.流动资产 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 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通过对盘点日的现金进行 盘点倒推至评估基准日的账面数,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32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应收票据 评估人员采用检查会计凭证、核对总账及明细账、盘点应收票据等程序进 行了检查核实,确认应收票据的真实性,以审核无误的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3)应收账款 评估人员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的发生时间和原因、业务内容进 行了分析,根据账龄,参照公司应收账款的历史收回经验,确定债权的风险损 失率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当,风险损失率确定后,以账面值乘以风险损 失率确定坏账损失,具体评估为:评估值=账面值×(1-风险损失率),已计提的 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4)预付账款 通过核实原始凭证、发函询证,了解预付账款的发生时间,核实账面余额 的数值,并进行账龄分析和可收回性判断,以预计可收回的款项或权利作为评 估值。 (5)其他应收款 通过核实原始凭证、发函询证,了解其他应收款的发生时间,核实账面余 额的数值,并进行账龄分析和可收回性判断,以预计可收回的款项或权利作为 评估值。 (6)存货 本次评估的存货为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 ①原材料,评估人员核查了原材料的入账成本,其构成主要为买价和运杂 费,跟评估单价构成内容相同,同时这些原材料购入时间较短,周转较快,故 按审定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②委托加工材料,评估人员向企业、外协单位调查了解了委托加工物资的 流程和状况,被评估单位委托加工材料外协周期不长,发出的材料均为近期购 入,市场价格变化不大,故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③在产品,在产品中的项目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部分项目处于初步加工 状态,以原材料的形式存在,该类项目按实际成本确认评估值;另一部分完成 初步加工的存货,因该类存货完成程度较低,故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④产成品、发出商品,首先现场核实产成品、发出商品的库存,并分析被 评估企业近期的销售情况、费用和利润水平,确认产成品、发出商品基本为正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33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常销售的产品,本次对产成品、发出商品的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如下: 评估公式:评估值=不含税销售单价×数量×(1-销售费用率-税金率-部 分利润)。首先查询现行市场销售价,然后根据公司提供的历史资料测算销售费 用、税金等,再根据清算核实的数量乘以现行市场销售价扣除合理的销售费用 (发出商品计算不考虑销售费用等因素),税金及适当利润后得出评估值。 2.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评估人员通过分析相关财务报表,被投资企业主要 资产为货币资金及其他应收款。由于该合伙企业是2017年6月5日成立的,距此 次评估基准日不到一个月,同时考虑到被评估企业持股比例不大,评估时按审 核无误后的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2.3.长期股权投资 被评估单位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1 江西斯诺新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100% 2 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00% 3 陕西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00% 4 山西深斯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00% 其中:陕西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深斯诺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实际 出资,尚未开始经营。 对长期股权投资,首先对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过程、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 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 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母公司的评估方法 对其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将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乘以持股比例 计算确定评估值。即: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持股比例 2.4.房屋建筑物 2.4.1.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理由) 对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一般须按房地产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常用的估 价方法有比较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和成本法等。 (1)根据相关评估准则规定,有条件选择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的,应以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34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市场比较法作为主要的估价方法。估价对象为工业房地产,区域内此类似房地 产交易案例极少,可比案例难以取得,故不宜使用市场比较法评估。 (2)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类似房地产租赁市场不成熟,租赁案例难以取得, 故不宜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 (3)估价对象为已建成房产,转变成其他用途的可能性小,故不适用于用 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4)成本法适用于无市场依据或市场依据不充分而不宜采用其他方法时选 用的一种方法。估价对象地处工业园区,不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评估 的条件,综合考虑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根据以上分析,本次评估主要采取成本法进行评估,其方法定义如下: 成本法定义:测算估价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和各项贬 值额,将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减去各项贬值额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2.4.2.评估公式和参数选取 其基本估算公式为: 评估净值=评估原值×成新率 (1)评估原值 评估原值=综合建安费+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资金成本+开发利润-预计可 抵扣增值税额 ①综合建安费 根据评估资料的收集情况,对于企业申报的建(构)筑物,主要采用类比 法进行评估,首先按定额测算出同类单项工程的工程造价,再采用评估建筑与 相同结构类型工程造价差异进行修正的方法最终确定该房屋建筑物的综合建安 费。 ②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城市基 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防治费等,费用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标准 费率及当地建设项目报建费收取标准计算。 ③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一般按整体工程项目合理工期的贷款利率估算。根据评估对象工 程量并结合主要建筑的施工合同,确定房屋建筑物建设周期为1年。工程建设资 金及前期费用按均匀投入考虑,计息期按工期的一半计算。评估基准日贷款利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35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率为:六个月至一年期内为4.35%。 资金成本=(综合建安费+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1+适用贷款利率)^合理 工期/2-1] 构筑物因工程一般比较简单,工期短,故不考虑资金成本。 ④开发利润 根据本次评估的目的,企业自建自用的工业厂房一般不考虑开发利润,故 本次评估不考虑开发利润。 ⑤预计可抵扣增值税额 预计可抵扣增值税额为综合建安费及部分前期费用可抵扣税额合计,综合 建安费及部分前期费用可抵扣税额根据适用税率的不同而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计税基数 税率 税额 1 综合建安费 综合建安费 11% (计税基数/(1+11%))×11% (综合建安费)*(前期费用 2 前期费用 6% (计税基数/(1+6%))×6% 率-管理费用率) (2)成新率 通过对房屋建筑物的实际有效使用年限及已使用年限的考察并通过实地勘 察其工程质量以及建筑物主体,围护、水电、装修各方面的保养情况确定其各 种损耗,同时结合其现实用途,综合估算该房屋建筑物的成新率。 ①综合成新率的估算 建筑物采用综合成新率方法确定其成新率,其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打分法成新率)/2 ②年限法成新率的估算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③打分法成新率的估算 首先,评估师进入现场,对房屋建筑物逐一进行实地勘察;对建筑物各部 位质量,作出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对建筑物各部位质量进行百分制评分。 其次,根据建筑物各部位在总体结构中的重要程度,确定其分项评分在总 体打分法成新率中的权重系数。权重系数合计为100%。 最后,以各分项的评分乘以相应的权重系数,得出该分项打分法成新率的 评估分值,汇总后得出总体打分法成新率,总体打分法成新率满分为100%。 2.5.设备类固定资产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36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企业提供的设备明细清单进行了核对,做到账表相符,同时通过对有 关的合同、法律权属证明及会计凭证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 由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了必要的现场调查和核实。 因该等设备难以单独预测其收益,同时难以收集市场交易案例,本次采用 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计算公式为: 评估净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重置全价的估算: ① 评估原值的确定 评估原值=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资金成本+其他费用 A、对于有类比价格的设备,评估思路是在向供货商询价的基础上,参考同 类设备的近期合同价,综合估算其现行市场价格。因委托评估的设备乃价值较低 且为市场上常见的工具用具、办公设备等,由于该类设备是易于采购的通用设备, 其含增值税购置价格可通过市场询价或参照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编制的2017年 《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估算。 因被评估单位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设备的购置价格应为含增值税购置 价格减去按税法规定的可抵扣增值税确定。 B、对于部分无类比价格的设备,依据有关的会计凭证核实其历史成本,并 根据国家机电产品市场同类设备价格变化作为价格指数调整的依据,用价格指 数法予以确定评估原值; C、对于车辆,车辆的重置成本由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和牌照费等构成。 车 辆购置价选取当地汽车交易市场评估基准日的最新市场报价及成交价格资料确 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车辆购置税为汽车售价(不含税)的10%。 重置成本=购置价/1.17+[购置价/(1+17%)]×车辆购置税率+牌照费 D、对于电子设备,电子设备价值量较小,不需要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 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参照现行市场购置价格确定重置成本。 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和安装工程费一般按设备含税购置价的一定比例估算。 资金成本的估算 对设备价值高、安装建设期较长的设备,方按设备的含税价、评估基准日的 贷款利率和正常安装调试工期估算其资金成本。其资金成本按以下规则估算: 建设期为六个月以下的,一般不考虑资金成本; 建设期为半年的,按同期贷款利率估算资金成本。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37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②成新率的估算: 在估算设备成新率时,根据各种设备自身特点及使用情况,综合考虑设备 的经济寿命、技术寿命估算其尚可使用年限。 A、对于设备,通过对照设备铭牌技术参数、根据已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 限等对其实体性损耗作出大致判断;通过查阅运行记录、大修理记录及现场实 地勘察,与实际使用、维护人员座谈等手段,根据设备已使用年限,设备所处 的工作环境、维护保养状况和目前的实际状况,对其实体性损耗作出修正,结 合现行设备技术状况,综合判断尚可使用年限,从而对该等设备的成新率作出 合理判定。 即以使用年限法为基础,先考虑该类设备综合状况评定耐用年限 N,并据 此初定该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 n,再考虑设备的利用、负荷、维护保养、原始 制造质量、工作环境、故障率等情况,估算以下各系数成新率,进而估算该设 备的成新率。 根据以往设备评估实践中的经验总结、数据分类,本公司测定并分类整理 了各类设备相关调整系数的范围,成新率调整系数范围如下: 设备利用系数项目 代号 各系数调整范围 设备利用系数 C1 (0.85—1.15) 设备负荷系数 C2 (0.85—1.15) 设备维护保养系数 C3 (0.85—1.15) 设备原始制造质量系数 C4 (0.90—1.10) 设备工作环境系数 C5 (0.95—1.05) 设备故障系数 C6 (0.85—1.15) 则:成新率 K=n÷N×C1×C2×C3×C4×C5×C6×100% B、对于车辆,以年限法(成新率1),行驶里程法(成新率2),现场打分法 (成新率3)分别估算成新率,并以三者中较低者估算为车辆成新率。 根据2013年5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 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的相关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大型非营运轿车及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其引导报废的行驶里程为 60万千米。因此,对此类型的车辆,以行驶里程法和现场打分法二者中较低者 为车辆成新率。 其估算公式如下: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38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成新率1=(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成新率2=(规定行驶里程-已运行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3的估算:根据现场勘查结果,按车辆的设计制造质量、技术档次、 维护保养水平并结合其运行特点对车辆各部位质量进行百分制评分确定。即: 成新率3=评分总数/100×100%; C、对于价值小的如电脑等办公设备,主要以使用年限法,综合设备的使用 维护和外观现状,估算其成新率。其估算公式如下: 成新率=(经济使用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寿命年限×100% 2.6.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系在建的项目,由于在建工程系整体资产中的一部分,且建成后 无法单独对外销售,不宜用市场法和假设开发法评估,故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 评估,评估人员在现场查阅了有关权属资料、合同,核实了相关明细账、入账 凭证,发现其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时间较短,账面记录真实、合理,账面值 系正常的工程费用或设备购置及运杂安装费,其账面值基本反映了评估基准日 市场价值的,故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7.土地使用权: 2.7.1.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理由) 根据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通行的估价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 假设开发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估价方法的选择直接关系 到估价结果的准确性,一般来说,根据当地地产市场发育实际状况,结合估价 对象的具体特点、土地用途及估价目的,并对委托方提供的和评估人员勘查收 集掌握的资料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当的估价方法。 本次评估根据评估目的、收集的资料及所在区域的市场状况、经济环境, 采用了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市场比较法: 首先调查选取与评估对象类似的交易案例,再结合评估人员现场勘查的资 料,在建立价格可比的基础上,分别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土地状况(区位、 权益、实物状况等)修正后得到比准价格,然后再计算求出待估对象的评估价格。 计算公式如下: 比准价格=交易案例价格×(100/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100)×(100/ 区域因素修正)×(100/个别因素修正)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39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单价=(比准价格1+比准价格2+比准价格3)/3 评估值=评估单价×建筑面积 2.7.2.评估公式 市场比较法是指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宗地进行比 较,对这些类似宗地的交易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 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土地比准价格=可比案例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期日修正系数× 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评估单价=(案例A+案例B+案例C)/3 评估值=比准价格×面积 2.8.其他无形资产 被评估单位可辨认无形资产为实用新型、发明专利计29项、商标权1项。 通过对被评估单位整体状况的分析、调查、了解,认为实用新型、发明专 利权、商标权能够从被评估单位分离出来,并能单独与其他资产、负债一起, 用于出售和转让。因此确认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商标权可以做为可辨认无形 资产。因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无形资产能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配合使用,使企业 盈利能力最大化,因此本次评估作为一个资产组合并进行评估。商标权单独评 估。 2.8.1.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规定的公认评估方法及其各自应用 的条件,然后针对本评估项目的特点,经过反复分析和判断,我们认为:企业 专利技术无形资产的价值是由其所带来的收益所决定的,故采用收益法对无形 资产进行评估,具体采用收益法中的许可费节省法(提成法/ 分成法)进行评估。 许可费节省法是通过估算一个假设的无形资产受让人如果拥有该无形资产,就 可以节省许可费支出,将该无形资产经济寿命期内每年节省的许可费支出通过 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并以此作为该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估算公 式为: n K Ai P i 1 (1 r ) i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40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式中:其中:P-无形资产评估值 K-无形资产分成率 Ai-未来第i年预期利润额 n- 收益年限 r-折现率 2.9.长期待摊费用: 在对其入账记录、摊销过程进行核实的基础上,按其尚存权益确认为评估 值。 2.10.递延所得税资产 系被评估单位计提坏账准备、未弥补亏损等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 人员调查了解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 关会计规定,核实了评估基准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记账凭证。以审核无误 的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2.11.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内容预付的设备款,以核实无误的审计后账面值确定 评估值。 2.12.负债 在清查核实查明其真实性、完整性的基础上,以核实无误的审计后账面值 确认为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即选派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了解与本次评估相关的 基本情况、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并布置和协助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随后评估小组进驻被评估单位,对评估对象及其所包含的资产、负债实施现场 调查,对其历史损益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与分析,进而估算评估对象的价值。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业务规模、 竞争类型和状态、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和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并执行 了以下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认为能够支持评估结果的适当评估程序: (一)评估项目洽谈和评估工作准备阶段 1.明确评估业务的基本事项、拟定评估计划 本评估机构通过洽谈、评估项目风险评价等前期工作程序并决定接受委托 后,即与委托人进行充分沟通、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基本事项——评估目的、评 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拟定评估工作方案和制定评估计划,并与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4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2.提交《资产评估须提供资料清单》 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提交有针对性的《资产评估须提供资料清单》、 《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要求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积极进行评估资料准备 工作。 3.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 与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布置并辅导其按照资产评估的 要求填列《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和准备评估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二)尽职调查、收集评估资料、现场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和评定估算阶 段 1.收集并验证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 对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其 解决。 2.现场勘查与重点清查 对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进行全面(或抽样)核实,对重要资产进行详细 勘查、并编制《现场勘查工作底稿》。 3.访谈 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与被评估单 位治理层、管理层、技术人员通过座谈、讨论会以及电话访谈等形式,就与评 估对象相关的事项以及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在行业的历史情况与未来发展趋势等 方面的理解达成共识。 4.收集市场信息和相关资料 在收集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根据《资产评估须提供资料清单》提供的资料 的基础上进一步收集市场信息、行业资料、宏观资料和地区资料等,以满足评 定估算的需要。 5.确定评估途径及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和具体特点以及资料收集情况,确定评估的基本 途径、具体评估模型及方法。 6.评定估算 根据确定的评估基本途径及具体方法,对评估对象及其所包含资产(负债) 的价值分别进行评定估算,并形成相关评估底稿、评估明细表好评估说明。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42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三)汇总评定阶段 对初步的评定估算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 正和完善,确定初步的汇总评估结果,并起草评估报告并连同、评估明细表、 评估说明和相关工作底稿提交给资产评估机构质量监管部复核。 (四)出具评估报告 履行上述工作步骤后,在不影响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独立形成评估 结论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评估初步结果交换意见,在充分考虑委托人的有关 合理意见后,按本公司的三级复核制度和质控程序对评估报告、评估明细表、 评估说明进行校验、核对、修改完善后,由本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根据评估准则的规定,资产评估师在充分分析被评估单位的资本结构、经 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前景,考虑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影响因素、所在行业 现状与发展前景对被评估单位价值影响等方面的基础上,对委托人或者相关当 事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在考虑未来各种可能性及其影 响的基础上合理设定如下评估假设。 (一)前提条件假设 1.公平交易假设 公平交易假设是假定评估对象已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 交易条件等按公平原则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评估对象处于充分竞争与完善的市场(区域性的、全 国性的或国际性的市场)之中,在该市场中,拟交易双方的市场地位彼此平等, 彼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能力、机会和时间;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均是在 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以便于交易双方对交 易标的之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 下,交易标的之交换价值受市场机制的制约并由市场行情决定,而并非由个别 交易价格决定。 3.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评估对象所及其包含的资产)按其目前 的模式、规模、频率、环境等持续不断地经营。该假设不仅设定了评估对象的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43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存续状态,还设定了评估对象所面临的市场条件或市场环境。 (二)一般条件假设 1.假设国家和地方(被评估单位经营业务所涉及地区)现行的有关法律法 规、行业政策、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环境等较评估基准日无重大变化;本次交 易的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业务所涉及地区的财政和货币政策以及所执行的有 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的持续经营 形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特殊条件假设 1.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管理方式(模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其业 务范围(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与目前基本保持一致,且其业务的未来发展趋势 与所在行业于评估基准日的发展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2.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其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和履 行其职责。 3.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基础资料、财务资料、运营资料、 预测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披露充分。 4.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现行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5.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其经营范围、 经营模式、产品结构、决策程序等与目前基本保持一致。 6. 假设被评估单位的收益是均匀发生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 为均匀流出。 7.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未来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评估基准日所采用的会计政 策在所有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8.被评估单位于2013年7月22日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 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1344200097,2013年至2015年期间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于2016年11月15日再次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R201644200257,2016年至2018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收益法评估中假设企业所得税率均为15%。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44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四)上述评估假设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设定评估假设条件旨在限定某些不确定因素对被评估单位的收入、成本、 费用乃至其营运产生的难以量化的影响,上述评估假设设定了评估对象所包含 资产的使用条件、市场条件等,对评估值有较大影响。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成立且合理;当未来经济环 境发生较大变化时,签署本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的资产评估机构不 承担由于上述假设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当未来经济环境 发生较大变化或者上述评估假设不复完全成立时,评估结论即告失效。 十、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果分析及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06月30日,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 评估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 75,065.70万元、负债总额为40,568.38万元、所有者(股东)权益为34,497.32万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股东)权益为34,497.32万元;审定的(母公 司)资产总额为72,765.55万元、负债总额为38,224.74万元、所有者(股东)权 益为34,540.81万元。 1.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成 本法)评估得出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42,348.88万元,评估增值7,808.07万元,增 值率22.61%。其分项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增值 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号 率 % 1 流动资产 60,155.17 60,764.93 609.76 1.01 2 非流动资产 12,610.38 19,808.69 7,198.31 57.08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0 5,000.00 - - 4 长期股权投资 5,453.76 5,967.35 513.59 9.42 5 固定资产 1,351.90 1,497.77 145.87 10.79 6 在建工程 238.35 238.35 - - 7 无形资产 30.50 6,569.36 6,538.86 21,438.89 8 长期待摊费用 118.19 118.19 - - 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8.11 378.11 - - 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9.56 39.56 - - 11 资产总计 72,765.55 80,573.62 7,808.07 10.73 12 流动负债 37,915.06 37,915.06 - -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45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 增值 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号 率 % 13 非流动负债 309.68 309.68 - - 14 负债总计 38,224.74 38,224.74 - - 15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34,540.81 42,348.88 7,808.07 22.61 2.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 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200,936.39万元(大写为人民币贰拾亿零玖佰叁拾陆万叁仟 玖佰元整),比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权益评估增值额为 166,439.07万元,增值率为482.47%。比母公司会计报表所有者(股东)权益评 估增值额为166,395.58万元,增值率为481.74%。 3.评估结果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理论上讲,采用各种评估方法所得评估结果均能合理反映评估对象于评估 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然而,收益法是从委估业务未来盈利能力的角度衡量资产 价值的大小,更符合本次评估目的。资产基础法是从投入的角度估算资产价值 的一种基本方法,虽然能比较直观地反映被评估单位各类资产价值的大小,但 难以客观合理全面地反映评估对象涉及的经营业务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等无 形资产在内的价值。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原因正缘于此。 被评估单位是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 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重点开拓及发展,被评估单位已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市场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成为我国主要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供应商之一。 凭借其专业高效的团队、先进科学经营策略和营销资源,以及市场占有率的进 一步扩大,其销售收入稳步增长,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呈逐步上升趋势。考虑 到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模式以及其整体收益能力,结合本次评估目的,经分析上 述两种方法所得评估结果,我们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反映了全部影响评估对 象价值的因素,其评估结果更为合理,故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 的最终评估结论。即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为 200,936.39万元(大写为人民币贰拾亿零玖佰叁拾陆万叁仟玖佰元整)。该评估 结论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报告使用者应当理解,股东部 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 评估结果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 本评估报告的合法使用者在使用本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论时,应特别注意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46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评估报告所载明的假设条件、限制条件、特别事项(期后重大事项)及其对 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1.评估对象所包含的资产在现行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处于 正常、合理、合法的运营、使用及维护状况。 2.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在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为 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而出具的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参考意 见。 3.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之 下,根据持续经营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 件”确定的市场价值,没有考虑以下因素: (1)过去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质押、担保等事宜的影响; (2)特殊的交易方或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3)评估基准日后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4)如果该等资产出售,所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净额的 相关方面。 (三)评估结论的效力 1.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具的专 业意见,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2.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在评估对象于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以及在 评估基准日的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而出具的评估 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参考意见,故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仅在仍保持现 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以及仍处于与评估基准日相同或相似的外部经济环境的 前提下有效。当前述评估目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 假设和公开市场假设等不复完全成立时,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即告失效。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次评估是在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的 评估,评估基准日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大华审字〔2017〕008415号《审计报告》。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47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结论。 本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承担引用不当的相关责任。 (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无。 (三)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无。 (四)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无。 (五)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标的额(元) 案件进展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本公司胜诉,执行 本公司 A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21,834.70 法院 中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 本公司 B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4,752,538.95 被告破产程序中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本公司 C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2,431,236.00 被告破产程序中 法院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 本公司胜诉,执行 本公司 D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006,380.10 法院 中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 本公司胜诉,执行 本公司 E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5,193,834.00 院 中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本公司胜诉,执行 本公司 F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833,098.00 法院 中 山东省邹平县人民 本公司胜诉,执行 本公司 G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240,620.00 法院 中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本公司胜诉,执行 本公司 H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429,740.00 法院 中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本公司胜诉,执行 本公司 I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96,227.24 法院 中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 本公司胜诉,执行 本公司 J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2,111,385.50 法院 中 对于上述事项,被评估企业已按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 (六)抵押、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 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1.抵押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子公司江西斯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度与渝水区下 村工业基地管理处签订《借款合同》,获取借款人民币250.00万元,利率为4.35%; 获取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利率为6.175%;以上借款由周日升提供个人保证, 由江西斯诺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固定资产抵押担保。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48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子公司江西斯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1-6月期间与渝水区下村工业基地 管理处签订《借款合同》,获取借款400.00万元,利率为6.175%,截至2017年6 月30日已偿还200.00万元,该借款由江西中辉新材料有限公司、鲍海友、周日升、 张荣提供保证,由江西斯诺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固定资产抵押担保。 子公司江西斯诺新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资产如下表: 序 被担保主债 债务履行期 抵押物名 登记编号 登记日期 抵押权人 登记机关 号 权数额(万元) 限 称 (2016)赣工商押 新余市渝水区 新余市渝水区 2016.05.06- 机械设备 1 登(渝市)字第 039 2016.05.26 100.00 下村工业基地 市场和质量监 2017.05.05 3 台套 号 管理处 督管理局 (2016)赣工商押 新余市渝水区 新余市渝水区 2016.08.02- 机械设备 2 登(渝市)字第 051 2016.08.02 200.00 下村工业基地 市场和质量监 2017.08.01 8 台套 号 管理处 督管理局 (2016)赣工商抵 新余市渝水区 新余市渝水区 2016.11.16- 机械设备 3 押[渝市]字第 64 2016.11.14 100.00 下村工业基地 市场和质量监 2017.11.15 9 台套 号 管理处 督管理局 新余市渝水区 新余市渝水区 (2016)赣工商抵押 2016.12.27- 机械设备 4 2016.12.28 400.00 下村工业基地 市场和质量监 [渝市]字第 76 号 2017.12.26 15 台套 管理处 督管理局 2.质押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被评估企业质押保证金11,000,000.00元,用于开具银 行承兑汇票11,000,000.00元;质押保证金22,000,000.00元,用于开立国内信用证 72,000,000.00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被评估企业质押商业承兑汇票39,296,000.00元,获取 华 夏 银 行 深 圳 南 园 支 行 人 民 币 贷 款 27,000,000.00 元 ; 质 押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50,000,000.00元,用于开立国内信用证72,000,000.00元。 子公司江西斯诺新能源有限公司质押保证金3,000,000.00元,用于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3,000,000.00元。 3.租赁事项: 租赁面积 租金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 (㎡/月)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南头 高新服务费为 深圳市通产科技 2017.01.01-2 1 斯诺实业 第五工业区 3 栋 1 楼东(朗 748 30元,房屋租金 发展有限公司 017.12.31 山路 28 号 3 栋 1 楼东) 为25元 深圳市通产科技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28 号 2017.01.01-2 2 斯诺实业 1080 52 元 发展有限公司 通产新兴产业园 3 栋 2 楼 018.06.20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49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租赁面积 租金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 (㎡/月) 东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28 号 高新服务费为 深圳市通产科技 -2017.01.01- 3 斯诺实业 通产新兴产业园 1 栋(综 440 23 元,房屋租 发展有限公司 2017.12.31 合楼)2 楼西 金为 40 元 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 深圳爱国投资发 合同未记 2016.03.24-2 租金 72000 元/ 4 斯诺实业 处龙田社区同富裕工业区 展有限公司 载 021.01.31 月-87120 元/月 27 栋厂房和宿舍的 3-4 楼 (七)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发生的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 项 1、2017年8月1日,原不动产权证号:永房权证永丰县字第2016031118号、 永房权证永丰县字第20160311750号、永房权证永丰县字第20160311236号、永房 权证永丰县字第20160311756号、永房权证永丰县字第20160311833号、永房权证 永丰县字第20160311389号、永房权证永丰县字第20160311818号、永房权证永丰 县字第20160311830号、永房权证永丰县字第20160311537号、永房权证永丰县字 第2016031192号、永国用2016第0049号,已作换证登记,变更为证号“赣(2017) 永丰县不动产权第0004975号”的《不动产权证》。变更后房地合一,房屋建筑物 9,779.31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19,928.81平方米。房地产均设定了抵押他项权利, 权利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5000万元, 履行债务期限为2017年8月1日起2018年7月31日止。本次是按照变更后的不动产 权证上记载的房屋和土地面积进行评估的。 2、评估基准日后公司向银行和非金融机构共取得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 ( 1 ) 公 司 于 2017 年 8 月 与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签 订 ZH78231707001号《综合授信协议》、变ZH78231707001号《综合授信协议变更 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为2017年8 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该授信协议由股东鲍海友、廖晓惠与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GB78231707001-1、GB78231707001-2号《最高额 保证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最高保证限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兼由本公 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GD78231707001号《最高额抵押合 同》以赣(2017)永丰县不动产权第0004975号土地及厂房提供抵押担保;2017 年9月1日本公司收到授信额度下银行借款人民币30,000,000.00元,期限自2017 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利率为6.20%,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截止2017年12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50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月11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 (2)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 2017年深前海综额字第003号《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0.00 元,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为2017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25日;该授信协议 由股东鲍海友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深前海综额字第003 号《最高额担保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最高担保限额人民币 20,000,000.00元;兼由江西斯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签订2017年深前海综额字第00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 任,最高保证限额人民币20,000,000.00元;2017年10月27日本公司收到授信额度 下银行借款人民币10,000,000.00元,期限自2017年2017年10月27日至2018年10 月26日,利率为5.8725%,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截止2017年12月11日,借款余 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 (3)公司从非金融机构桐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取得借款人民币 110,000,000.00元,该借款由股东鲍海友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最高保证限额人民 币壹亿壹仟万元整,借款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借款人 出借人 金额 期间 利率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 桐乡市华友投资有 2017-9-19 至 20,000,000.00 7.3% 展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18-3-18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 桐乡市华友投资有 2017-10-19 至 40,000,000.00 7.3% 展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18-4-18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 桐乡市华友投资有 2017-11-15 至 20,000,000.00 8.5% 展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18-5-14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 桐乡市华友投资有 2017-11-22 至 30,000,000.00 9% 展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18-5-21 合计 110,000.000.00 截止2017年12月11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元。 (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瑕疵情形 无。 (九)其他特别说明事项 无。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5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二)本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论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 评估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用于本评估报告载明的 评估目的和用途以及送交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审查、备案;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 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评估报告的合法使用人。 (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 对象可实现的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若未征得本评估机构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印、摘抄、引 用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或将其全部或部分内容披露于任何媒体,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 按现行规定,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为壹年,该有效使用期从 评估基准日起计算。 (六)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无。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是评估结论最终形成日。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 2017 年 12 月 12 日。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52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页是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深圳市斯诺 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签章页,无正文)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何颖伟 中国北京 资产评估师:陈迈群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53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事宜所涉及的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涉及新能源行业公司的公告 (复印件) 2. 被评估单位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3.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产权登记证、评估对象所涉及的主要资 产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5. 委托人承诺函(复印件) 6. 被评估单位(其他相关当事人)承诺函(复印件) 7. 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明文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8. 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 负责本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0. 资产评估汇总表或者明细表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2143639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