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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民技术: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8-04-21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8-030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

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资格审

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孙迎彤先生、朱永民先生、俞鹂女士、黄学良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孟亚平女士、肖幼美女士、刘震国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

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

义务和职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斌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斌先生未持有

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罗昭学先生、喻俊杰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昭学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70万股(其中132万股限制性股票将回购)、喻俊杰先生持

有公司股票120万股(其中36万股限制性股票将回购),二人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公司及董事会对二人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迎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国

投电子业务副主管,国投公司办公厅业务主管,国投机轻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国投

高科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03年至2005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至今,

任公司总经理。

    孙迎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716.44万股(其中39万股限制性股票将回购);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朱永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西北师范大学计算

机科学专业本科,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学院工商管理MBA,中国信息协会理事、北

京通信信息协会理事、中国计算机学会信息安全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2011年度优

秀信息化人物。曾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销售经理、马可尼通信技术有限公

司销售总监、摩托罗拉中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中兴网安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

及CEO、Gartner(高德纳咨询技术有限公司)政府和公共事业部总经理、Cellebrite

(司伯睿移动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区总经理。

    朱永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俞鹂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

会计师。曾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历任中鑫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财务部主任、北京利信坤矿业投

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等。现任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

台台海马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俞鹂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学良先生,汉族,1963年出生,微电子专业硕士。现任深圳市国微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国微技术控股有限公司(2239HK)董事局主席,深圳鸿泰基金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管理合伙人,深圳视美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

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设计分会副理事长。

    黄学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孟亚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

程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正团级主管科研工作副主任、北京中通华迅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信息安全测评(服务)中心主任、国家奥组委技术部

信息网络安全专家。现任中软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新疆熙菱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兴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家发改委联合十二

部委组织的国家信息惠民重大专项工程国家专家指导委专家、中国信息协会信息惠

民专家。曾荣立三等功一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次、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两

次、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一次,北京科技进步三等奖一次。

    孟亚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肖幼美女士,汉族,1955 年出生,在职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有色金属

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

深圳市中金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市女财经工作者协会副会长,国信

证券股份公司(002736)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600446)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002822)独立董事;深圳市中小企业担保集团项目评审顾问。深圳市第三、

四、五届、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深圳市五届、六届人大计划预算专业委员会委

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员;深圳市社会保障局专家顾问。

    肖幼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震国先生,汉族,1972 年出生,经济法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于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国信证券等机构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现任德恒

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兼任德恒深圳管委会主任。广东省 2012-2016 年度全省优

秀律师。曾任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002137)、力合股份有限公司(00053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000981)、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000061)等公司之独

立董事。

    刘震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