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国民技术: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2018-04-21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专          项          说         明

                                                                       大信专审字【2018】第 34-00010 号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7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17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18】第 34-00023 号标准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

我们对贵公司 2017 年度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 1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2017〕3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贵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 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上期列报在营         上期列报在营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        本期受影响的报
                                                                     上期重述金额         业外收入的金         业外支出的金
      和原因              项目名称             表项目金额
                                                                                                  额                 额

(1)部分与收益相
                          财务费用             冲减财务费用
关的政府补助冲减                                                                 —                    —                   —
                         -利息支出              549,726.02 元
了相关成本费用

(2)与本公司日常

活动相关的政府补          其他收益               20,518,663.00                   —                    —                   —

助计入其他收益

(3)资产处置损益
                       资产处置收益                -127,935.18             1,333.27               2,253.53               920.26
列报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为更加客观反映贵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考虑到贵公司业务发展及应收款项的构成,

结合近年来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同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力求财务核算准确的原则,贵公司 2017 年对应收款项中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坏账比例计提标准自 2017

年 3 月 28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变更前计提标准                                        变更后计提标准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           应收账款计提比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
                                  (%)                    例(%)                      例(%)                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1.00                       1.00                       1.00                     1.00




                                                        - 2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变更前计提标准                                        变更后计提标准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           应收账款计提比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
                               (%)                    例(%)                      例(%)                例(%)

1至2年                          20.00                     20.00                        5.00                    5.00


2至3年                          40.00                     40.00                       20.00                   20.00


3至4年                          90.00                     90.00                       40.00                   40.00


4至5年                          90.00                     90.00                       90.00                   9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贵公司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主要影响情况如下: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少计)


                                                                        资产减值损失                           9,110,526.27
                                2017 年 3 月 28 日经第三
     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9,064,453.58
                                           审计通过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6,072.68




     三、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17 年贵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17 年度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情况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

并阅读。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




                                                     - 3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连皂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朝辉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