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8-058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民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
知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孙迎彤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经营性应收账款清理核销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对部分欠款企业破产、长期追收无果、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
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2,188,277.54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188,277.54元。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损益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
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期披
露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
《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同
期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3、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公司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全衡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
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对全衡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
献表示感谢,同意其辞职请求,全衡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财务总监徐辉先生(简历附后)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关
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申请人民币1亿元整、期限为1年的
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整、期限为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整、期限为
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打包放款、本外
币代付、并购贷款、订单融资、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等。最终的金额、期限、币
种、品种、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与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
法律合同及文件。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简历
徐辉先生,现任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
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浙
江海亮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
务董事,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总监等。
徐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