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8-75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元怡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届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李元怡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李元怡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
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简历见附件。
李元怡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宝深路 109 号国民技术大厦 21 层
电 话:0755-86916692
传 真:0755-86916692
电子信箱:investors@nationstech.com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日
附:简历
李元怡,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生,大学本科,EMBA 在读。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曾供职于北京立方网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环球存储科技集团等多家高科技
企业,任重要管理岗位。现任公司法务总监。
截至会议通知发出日,李元怡女士个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
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