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3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 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集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至2019年5月16日 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宝深路 109 号国民技术大厦 3 层多功能厅 3.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迎彤先生 6. 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取消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不再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收购对价并签署补充协议的 议案》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取消议案的原因为:由于个别议案考 虑不充分,基于更加审慎的考虑,董事会同意取消关于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第七 项议案《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收购对价并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不再将其 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7 人,代表股份为 25,144,4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4.509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 股份 8,4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064%。 2. 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为 23,435,8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4.2029%。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为 1,708,6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3064%。 4.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非独立董事黄学良先生、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因工作原因 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向公司请假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八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96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77%; 反对 17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19%;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22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679%;反对 17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2.131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0.0012%。 2、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98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88%; 反对 1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08%%;弃权 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24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1405%;反对 15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8583%;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0.0012%。 3、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4,95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654%; 反对 18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42%;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21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012%;反对 18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2.1976%;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0.0012%。 4、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96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93%; 反对 17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03%;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22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726%;反对 17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2.1262%;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0.0012%。 5、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96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77%; 反对 17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19%;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22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679%;反对 17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2.13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0.0012%。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96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77%; 反对 17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2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22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679%;反对 17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2.13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96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77%; 反对 17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19%;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22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679%;反对 17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2.131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0.0012%。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全称及简称、公司住所、增加经营范围暨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0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40%; 反对 13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56%;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26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3357%;反对 13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6631%;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0.001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我国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