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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民技术: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19-05-30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5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现就诉讼事项的
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投资”)
因合伙企业纠纷对被告北京旗隆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旗隆”)及
第三人深圳国泰旗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深圳国泰”)
提起诉讼,根据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海法院”)出具
的《民事判决书》(2018)粤 0391 民初 255 号,判决:1、将被告北京旗隆医药
控股有限公司从第三人深圳国泰旗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除名。
2、本诉案件受理费 100 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北京旗隆医药控股有限公司负
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因被告北京旗隆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前海法院向被告北京旗隆发送的民事判决书需经过 60 日的公告期后方视为送达,
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不服判决可上诉。
    以 上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2)。
   二、 最新进展
    前海法院已将上述民事判决书公告并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人民法院报》
G88,自该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截至 2019 年 5 月 13 日上述
公告期已届满,民事判决书已公告送达。
    公告载明民事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如不服判决可上诉于广东省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截至法定上诉期届满之日(2019 年 5 月 29 日),北京旗隆
及深圳国泰未提起上诉,故上述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公司将根据判决书依法办理
除名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 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均未达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截至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案不涉及经济赔偿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公司将持续采取法律行动,依法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