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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民技术: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19-10-15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9-068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8 月 22 日,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民技
术”)全资子公司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国民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民科技”)、深圳前海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民投资”)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原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诺实业”)业绩承诺方鲍
海友履行相关业绩补偿承诺,并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了本次诉讼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重大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号)。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昨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就公司2019年8月22日提出的诉讼请
求,业绩承诺方鲍海友与国民科技、国民投资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各方
    原 告一: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原 告二:深圳前海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    告:鲍海友
    (二) 主要条款
    1、因斯诺实业未完成《关于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
协议》(以下称“《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2018年度业绩承诺目标,被告鲍
海友应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第七条约定对原告深圳前海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进行业绩补偿。鉴于原被告已经签署《<关于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权收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尚未生效。
原告同意被告先行支付部分业绩补偿款合计人民币300,000,000.00元。该业绩补
偿款自本案《民事调解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如果被告未按本调解协议约定支付上述业绩补偿款,则原告有权向人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2018年10月10日被告为履行《股权收购协议》项下业绩补偿责任,将其
持有的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25%股权质押给原告,并办理了股权质
押登记。原告对该股权依法享有质押权,有权对该股权拍卖或变卖款项优先受偿。
    4、按照《股权收购协 议》计算,扣除 上述先行支付 业绩补偿款人民币
300,000,000.00元后的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以及全部违约金,原告同意《补充
协议》生效后,按照《股权收购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统一计算确定金额,由
被告按照约定支付。如果《补充协议》最终无法生效,则被告仍应按照《股权收
购协议》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以及全部违约金。本条款依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履行,
如有争议,另行提起诉讼。
    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后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根据《调解协议书》内容出具正式的《民事调解
书》,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其他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目前情况,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
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
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敬请各位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调解协议书》


    特此公告。


                                                   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