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19-11-19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9-078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民技术”)全资子
公司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国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民科技”)、深圳前海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投资”)
以及业绩承诺方鲍海友分别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
【(2019)粤03民初3871号、(2019)粤03民初3872号】,以下简称“民事调解
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8 月 22 日,国民科技、国民投资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斯诺实业”)业绩承诺方鲍海友履行相关业绩补偿承诺,并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019 年 10 月 14 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就公司 2019 年 8 月 22
日提出的诉讼请求,业绩承诺方鲍海友与国民科技、国民投资达成一致并签署《调
解协议书》。
以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057 号)、《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 号)。
二、本次诉讼调解情况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业绩承诺方鲍海友(以
下简称“被告”)与国民科技、国民投资(以下合并简称“原告”)达成一致并
签署《调解协议书》:
1、因斯诺实业未完成《关于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
协议》(以下称“《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2018年度业绩承诺目标,被告同
意先行支付部分业绩补偿款合计人民币300,000,000.00元。该业绩补偿款自本案
《民事调解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如果被告未按上述约定支付业绩补偿款,则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
3、2018年10月10日被告为履行《股权收购协议》项下业绩补偿责任,将其
持有的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25%股权质押给原告,并办理了股权质
押登记。原告对该股权依法享有质押权,有权对该股权拍卖或变卖款项优先受偿。
4、按照《股权收购协 议》计算,扣除 上述先行支付 业绩补偿款人民币
300,000,000.00元后的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以及全部违约金,原告同意《补充
协议》生效后,按照《股权收购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统一计算确定金额,由
被告按照约定支付。如果《补充协议》最终没有生效,则被告应按照《股权收购
协议》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以及全部违约金。本条款依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履行,
如有争议,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以上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本案诉讼费用
由被告负担。《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始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调解书》已于2019年11月15日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其他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目前情况,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
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
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敬请各位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