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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民技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1-18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
       关于改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由于公司原拟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审计人员的调
整和变动,为了不影响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经充分沟
通协商,公司决定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兴财光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
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此次改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事前认可聘请中兴财光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孟亚平、肖幼美、刘震国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