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关于改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1-18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7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现将本
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1)。
由于中汇事务所相关审计人员的调整和变动,为了不影响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
排以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决定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聘期1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100万元以内依审计工作量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中汇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且双方
已达成一致。中汇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关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陈述意见》: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贵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聘任本所为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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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贵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及合作需要改聘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双方经过
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同意本所不再担任贵公司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关于
本次贵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变更事宜,本所在相关沟通过程中,未发现
存在审计范围受限等情况,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和潜在纠纷。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
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房屋租赁;税务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财光华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
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机构改聘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兴财光华事务所的从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
解,结合公司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改聘中兴财光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的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改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兴财光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
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改聘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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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改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同意改聘中兴财光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对该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由于公司原拟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审计人员的调整
和变动,为了不影响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经充分沟通协
商,公司决定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
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审计机构改聘不会影响公
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事前认可聘请中
兴财光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
由于公司原拟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审计人员的调整
和变动,为了不影响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经充分沟通协
商,公司决定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
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有助于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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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
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改聘为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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