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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民技术: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2-03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3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 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集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3日(星期一)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宝深路 109 号国民技术大厦
3 层多功能厅
    3.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迎彤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6 人,代表股份为 24,716,2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4.432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 25 人,代表
股份 7,971,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296%。
    2. 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为 22,562,0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4.0462%。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为 2,154,2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3863%。

   4.   鉴于目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时期,为配
合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视频会议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高

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其中,公司董事长孙迎彤先生、职工代表监
事杨志红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徐辉先生现场参加了会议;董事朱永民先生、
俞鹂女士、孟亚平女士、肖幼美女士、刘震国先生、监事会主席王渝次先生、股
东代表监事黄巧玲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元怡、副总经理梁洁、肖德银、
陈子勤视频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 1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51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51%,

反对 2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4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7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4736%,反对 2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2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