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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民技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6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1、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0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
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在公司内部的各个业
务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环节,基本形成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我们认为《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6,700万元,均为2019年4月向
控股孙公司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
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
行业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
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
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
2021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方案,根据2020年度公司业绩情况及各位高级管
理人员个人绩效完成情况确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激励高管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
议及表决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认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
效薪酬方案。
    7、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
序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候选人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期限
尚未届满的情况。董事候选人中除孙迎彤先生外,其他候选人未曾受过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陈卫武先生以及舒小
斌先生尚未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二人均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
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孙迎彤先生于 2019 年 8 月因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年度报告存在较大
差异且修正不及时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 1 次,
2020 年 4 月因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第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 1 次。孙迎彤先生于 2003 年加入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5 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熟悉公司情况,是公司核心管理队伍中的重要成员,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关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
项,公司已进行整改,提名孙迎彤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基
于上述情况,为保持公司的业务稳定和持续发展,同意提名孙迎彤先生为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同意孙迎彤先生、俞鹂女士、阚玉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陈卫武先生、郝丹女士、舒小斌先生、王文若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董事薪酬津贴标准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孟亚平、肖幼美、刘震国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