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21-07-09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8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0 月 27 日,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技术”或“公
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投资”)的
被投资企业深圳国泰旗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
国泰”)的全资子公司 GUOTAIQIXING BIOMEDICAL INTERNATIONAL PTE.
LTD.(国泰旗兴生物医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国泰”)向 THE HIGH
COURT OF THE REPUBLIC OF SINGAPORE(以下简称“新加坡高等法院”)
提起诉讼,要求代雪峰、徐馨漫妮、张俊琪(以下合称“被告”)对新加坡国泰
返还挪用的资金,要求返还的金额为 34,264,935.99 美元、290,153.97 新加坡元及
相关损害赔偿,由新加坡高等法院接收诉讼材料并向被告签发传票(编号:HC/S
1027/2020)。
在新加坡司法体系下,传票需由原告向被告进行送达,传票完成送达后案件
诉讼程序才正式确立。由于被告不在新加坡及中国境内,传票涉及在新加坡境外
送达。经过系列复杂及严格的程序,传票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完成向被告的送达。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THE HIGH COURT OF THE REPUBLIC OF SINGAPORE(新
加坡高等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 告:GUOTAIQIXING BIOMEDICAL INTERNATIONAL PTE. LTD.(国
泰旗兴生物医药国际有限公司)
被 告一:代雪峰
被 告二:张俊琪
被 告三:徐馨漫妮
3、有关诉讼的事由与理由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民投资于 2015 年 11 月、2016 年 7 月合计出资 5 亿元人
民币与北京旗隆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旗隆”)合作设立产业投资
基金并成立深圳国泰。2017 年 11 月,公司无法联系上北京旗隆、深圳国泰相关
人员,并向公安机关报案。2018 年 1 月,深圳市公安机关就深圳国泰管理人员
代雪峰、徐馨漫妮等人涉嫌职务侵占刑事立案。2018 年 12 月,深圳市人民检察
院依法决定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代雪峰、徐馨漫妮、张俊琪批准逮捕。
2015 年 11 月,深圳国泰在新加坡成立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国泰(原告),并
通过投资款名义将 3500 万美元从深圳国泰转至原告账户,后经发现,该款项被
全部转移出原告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转移的资金未归还,被告尚未归案。
4、诉讼请求
向被告追索 3500 万美元及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5、其他情况说明
失联事件发生后,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投资款追缴工作,聘请了境内、境外的
专业律师团队持续开展工作,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出发,审慎选择最优方案进
行实施。
三、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尚有未决小额诉讼及仲裁涉案
金额总计 7,396.78 万元,其中我方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 4,318.15 万元,我方
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 3,078.63 万元,上述案件均未达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2017年度对上述5亿元投资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作为涉外诉讼案件预计诉讼周期将非常漫长,且如胜诉日后判决的涉外执行亦存
在很大不确定性。本次重大诉讼事项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直
接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根据新的情况及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
会计处理。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起诉状;
2、传票;
3、送达完成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