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安信证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项目的核查意见2021-08-2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项目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民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对国民技术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项目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2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7.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8,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7,140万元后
的余额230,860万元汇入公司银行账号,再扣除公司支付的其他与发行上市有关
的费用835.4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0,024.59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0
年4月26日全部到位,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验字[2010]
第102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并公告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
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第七条要求“发
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
损益”、第九条要求“涉及第四个问题、第六个问题和第七个问题的,应当自2010
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已根据财会[2010]2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账务调整,调增
资本公积3,773,799.80元,调增管理费用3,773,799.80元。公司已于2011年2月23
日由流动资金中拨出3,773,799.80元补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公司为积极布局可信计算领域,提高公司在该领域的技术研发能力,保持行
业领先地位,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可信计算研究项目。本次超募资金项目承诺
投入金额为3,372.30万元,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可信计算研究项目”已完成,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02.81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可信计算研究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利息 累计投入 剩余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收入 金额 总额
可信计算研究项目 3,372.30 286.66 3,402.81 256.15
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372.30万元,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项目累
计实际支付3,402.81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部分募集资金
出现节余。
四、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必要性和可行性
1、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
使用剩余募集资金256.15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
余额为准)用于公司非募投项目研发投入,包括研发项目软硬件建设和研发平台
运行费用。
此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投入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投
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将委托公司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办理本次
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本次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投入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2、使用募集资金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需
要,是对剩余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安排,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
五、公司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平台
运行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信计算研究项目”专用账
户的实际剩余募集资金约256.15万元(含利息收入,以最终银行结算金额为准),
用于公司非募投项目研发平台的运行,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
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国民技术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
研发平台运行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项目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杨兆曦 潘祖祖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