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增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债转股方式增资内蒙古斯诺有利于优化内蒙古斯诺资本结构,降 低其资产负债率,提升其对外贷款融资的能力,增强内蒙古斯诺的持续经营能力 和综合竞争优势,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我们认为,本次事项 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陈卫武、舒小斌、郝丹、王文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