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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民技术: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2023-04-17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内能够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
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投资者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全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四名,分别为陈卫武先生、郝丹女士、舒小斌先生、王文
若女士。经2021年5月17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陈卫武先生、
郝丹女士、舒小斌先生、王文若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公司所有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会议及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应出席董
独立董事                                              提出异议   出席股东
           事会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情况     大会次数
             次数
 陈卫武       12         12         0          0         无         2

  郝丹        12         12         0          0         无         2

 舒小斌       12         12         0          0         无         2

 王文若       12         12         0          0         无         2

    三、独立董事提出的异议事项内容及异议理由
   2022年度,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独立董事未对公司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出的建议及采纳情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等形式,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介绍和汇报,调阅有关资料并进行了检查。
    通过在公司现场办公、实地查看、电话及网络等方式,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独立董事同时对公司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1、公司要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新修订及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行
业政策的学习,加强公司内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2、公司应把握国内外形势并结合自身的条件,及时科学有效地实施战略规
划与工作计划,继续加强公司团队建设,提高团队凝聚力,以推动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
    3、加强公司经营发展中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动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提出的宝贵建议,并表示由衷的感谢。公司将对上述
建议予以采纳。

    五、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实地查看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
时间对公司进行了考察,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
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同时,独立董事时刻关注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对于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
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

    六、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后,就相关议案、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
立意见。2022 年度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意见类
    时间                                   事项
                                                                                型
2022年1月27日    《关于对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年3月15日    《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增资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年3月30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2022年3月31日                                                                  同意
                 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
                 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长2021年度绩
                 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的独立意
                 见》《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关于调
                 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
2022年4月22日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
2022年5月13日                                                                  同意
                 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2022年7月15日                                                                  同意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2022年8月14日                                                                  同意
                 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事
2022年8月25日                                                                  同意
                 前认可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独
2022年8月26日                                                                  同意
                 立意见》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
    公司治理情况。对历次董事会的议案,详细阅读,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和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确保了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
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四)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