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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2-24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7-009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以
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
长孙毅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西赛维 LDK 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赛维 LDK 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启动至今,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重组相关事项,并相继披露了《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由于客观环境及监管政策
发生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事项》的要求,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
                                     1
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
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
的公告。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任职的董事孙毅、于泽阳,
在中金投资任职的董事王昕晨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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