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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蔡学恩)2017-03-17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蔡学恩)


各位董事:

    2016年4月22日,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本人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
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6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6年我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自本人任职起,公司共召开了十次董事会,一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全部
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的建议,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2016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
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
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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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6年6月16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和关
联法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16年7月12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出具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2016年8月1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财务总监辞
职及新聘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延期复牌的议案》,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16年8月25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公司2016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5.2016年11月16日,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6.2016年12月21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子
公司河南华沐通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
河南中平瀚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出具了《关于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7.2016年12月30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出具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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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
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列席监事会的机会以外,经常
性,不定期地对公司的现场进行考察。同时,就公司上会文件的内容,对公司内
部的制度建设、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后期的检查,以
提升公司内部的制度控制效度。另外,针对会议的个别较为复杂的议案,同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以便能更全面地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对公司下一步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与财务的执行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内
部控制流程的改变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从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严密
审查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
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核实,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涉及投资者利益的各项议
案进行独立、客观的判断,公正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确保2016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在加强自身职责意识和能力方面,本人始终以克勤克俭,秉公廉洁为行
事原则,及时学习同公司管理制度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加强自身的认识和理
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在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的同时,
全面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维护公司在管理上的良好
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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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
员,在职期间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了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分别
就公司的定期报告、高管薪酬及高管聘任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
事会提交专门委员会意见并督促落实,切实履行了各委员会委员职责,健全公司
内控。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保持着对工作的热忱,对公司投资者的利益
问题从不敢怠慢。为了更好地服务好公司的投资者,本人积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
规以及最新政策对应的专业知识,尤其是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文
件,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且积极参加公司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以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在资金管理方面,保护
股东权益方面的水准与悟性。

    七、其它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7年,我将继续以忠实、勤勉、独立、公正为工作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为促
使公司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而努力。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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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之
签字页)




蔡学恩(签字):




                                               2017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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