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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赵玉文)2017-03-17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赵玉文)


各位董事:

    作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忠诚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力,积极参
加公司2016年度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6年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6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6年,公司共召开了十二次董事会,二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全部董事
会,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
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用自己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没有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6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2016年度,本人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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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6年3月15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16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案》、《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
司 2016 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有关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16年4月7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设立孙公
司的议案》、《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终止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16年6月16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和关
联法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2016年7月12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出具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5.2016年8月1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财务总监辞
职及新聘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延期复牌的议案》,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2016年8月25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公司2016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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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

    7.2016年11月16日,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8.2016年12月21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子
公司河南华沐通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
河南中平瀚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出具了《关于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9.2016年12月30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出具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
意见》。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
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各个阶段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管理控
制状况,进行了多次的现场调查,通过调查,主动将现场调查情况同日常的董事
会会议内容做出严密的比对,以确保上市公司制度管理的规范运行。同时,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
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注重自身的判断独立性。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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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保护各类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谨慎地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发言权。对于提
交给董事会的每一项项议案,都做到了认真地研读,并及时调查公司内部的方案
执行情况。由于独立董事的特殊性,我深知自身肩负着保护各类投资者利益的重
任,因此,对能够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所有事项都责无旁贷,作出公正、独立、客
观的判断。

    2、注重最新法律、资本市场政策同公司运作之间的结合性。持续关注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使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注重自身学习的及时性。为了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真学习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
及时参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
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乃至社会公众股东
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本年度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
四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全面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
业素养等情况,确保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时,了解公司
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对子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审核,积极研究符合公司发展
方向的战略布局,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出谋划策。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
实加强了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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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
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7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参考意见。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
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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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之
签字页)




赵玉文(签字):




                                               2017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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