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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关于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2017-03-17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7-021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7]001855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16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557,214.55 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64,230,884.41 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余额
为 2,431,099,964.64 元。

    一、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16 年度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16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
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同时《公司章程》指出:“现金分配的条件: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战略转型发展阶段,在巩固原有主业的基础上,围绕“新
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的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积极发展新业务,探索新的
利润增长点,根据公司 2017 年度经营计划和产业布局情况,预计在项目投资及
市场拓展方面的资本性支出较大,为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并谋求公
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2017 年公司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正在调整产业布局,立足转型发展。本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
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建设年产 600 万千米电镀金刚线项目及年产
10000 吨锂离子电池用炭石墨负极材料生产项目及向光伏行业、锂电行业和环保
节能领域拓展和延伸。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
行回报,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
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
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