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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3-20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拟在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交易定价合理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权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控股平襄
公司后,公司将新增年产 2GW 高效单晶硅电池片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形成协
同效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太阳能光伏产业链条,丰
富并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玉文                      朱莉峰                   蔡学恩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