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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04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7-049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3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等书面
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参加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李志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
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公允的反映
2017 年半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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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购买关联方资产,能够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形
成协同效应,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做大做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
强化公司环保业务的专业化管理,丰富并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完善公司产业链条,
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监事会提名,
广泛征询意见并审查后,同意提名张楠楠先生、张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
选举产生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日


                                   2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楠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
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2 月于马士基(深圳)全球信息处理中心财务部工作,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6 月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高级项目经
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1 月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高
级经理,2016 年 11 月至今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

    截至公告日,张楠楠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张楠楠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张楠楠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之情
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张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2 月于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5 年 2 月至今
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张镭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张镭先生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镭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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