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08-21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和独立判断的原
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王昕晨先生、宋中学先生、江泳先生、梁西正先生、程裂萍女士、
兰晓龙先生工作简历等资料,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王昕晨先生为公司总裁,宋中学先生、
梁西正先生、程裂萍女士、兰晓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江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崔   屹                    蔡学恩                   刁英峰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