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9-04-15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
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
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
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
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
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2018 年 11 月 4 日,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并公
告了《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意向性预案》
及其摘要。易成新能董事会决议日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8 年 9 月 28 日)和董
事会决议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8 年 11 月 2 日),易成新能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相对创业板综指(399102)、光伏行业指数(884045.WI)的收盘价格以
及涨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公司股价(元/股) 创业板综指(点) 光伏行业指数(点)
证券代码 300080 399102 884045.WI
2018 年 9 月 28 日 4.77 1710.10 1574.51
2018 年 11 月 2 日 4.35 1601.08 1437.82
涨跌幅 -8.81% -6.38% -8.68%
偏离值 -2.43% -0.13%
注:偏离值=公司股价涨跌幅-上述各个指数的涨跌幅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
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
的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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