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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1-051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股东万建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河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披露
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公司
常务副总裁万建民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
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80,435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0.05%)。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5),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5月7日,公司收到常务副总裁万建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时间届满暨实施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万建
民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7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4%。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减持股份来源:2019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所得股份。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股本的比例(%)

万建民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24日         6.01       20,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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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25日         6.27          750,000       0.04

                          合计                                 770,000       0.04

    注: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了向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57,077,525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081,139,323 股,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为最新
数据。

    (三)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102,777          0.25     4,332,777     0.21

万建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75,694          0.06     1,083,194     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27,083          0.19     3,249,583     0.16
    注: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了向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57,077,525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081,139,323 股;万建民先生为高级管理人员,每年
一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解锁其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上述数据为最新数据。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万建民先生的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

    2、万建民先生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并
严格遵守其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3、万建民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常务副总裁万建民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
结果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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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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