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证券代码:30008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一年七月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4.05 元/股。 二、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新增股份 80,740,735 股。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受理易成 新能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易成新能的股 东名册。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 市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限售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6 个月。根据深 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五、本次交易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在其承诺的 6 个月 限售期间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 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1 公司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以及公司所出具的相关 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上市公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 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 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 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资产重 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若对 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 问 2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万善福 王安乐 曹德彧 王少峰 穆 彬 吕晶晶 王文静 梁 正 张亚兵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0 日 3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陈金伟 王军胜 潘会萍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0 日 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万建民 杨 帆 张闱祺 兰晓龙 杨光杰 常兴华 张鑫营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0 日 5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公司声明 ........................................................................................................................ 2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 释义 ............................................................................................................................... 9 第一节 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10 一、公司基本信息 ................................................................................................ 10 二、公司主营业务 ................................................................................................ 11 第二节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 12 一、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 ................................................................................. 12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 12 三、发行金额与发行数量 ..................................................................................... 12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13 五、锁定期安排 .................................................................................................... 13 第三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1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4 (一)易成新能的决策过程 ................................................................................... 14 (二)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的内部决策 ................................................................ 14 (三)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情况 ............................................. 15 (四)深交所审核同意 ........................................................................................... 15 (五)中国证监会的注册程序 ............................................................................... 15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 ............................................................................. 15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 16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 16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 17 (四)股票锁定期................................................................................................... 19 6 (五)募集配套资金的验资情况 ........................................................................... 20 (六)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 20 (七)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0 三、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20 (一)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20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3 (三)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 24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 25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7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27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28 (八)相关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28 (九)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28 第四节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30 一、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 ..................................................................................... 30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30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30 四、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30 第五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影响 ............................................................................. 31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31 (一)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 31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31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31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32 三、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33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后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 的影响 ................................................................................................................... 33 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次交易中可转换债券的影响 ........ 33 7 六、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 34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34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5 第六节 持续督导 ........................................................................................................ 36 一、持续督导期间 ................................................................................................ 36 二、持续督导内容 ................................................................................................ 36 第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备查文件 .............................................................. 38 一、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 ................................................................................. 38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8 (二)分销商 .......................................................................................................... 38 (三)律师事务所................................................................................................... 38 (四)会计师事务所 ............................................................................................... 38 (五)评估机构 ...................................................................................................... 39 二、备查文件 ........................................................................................................ 39 三、查询地点 ........................................................................................................ 40 四、查询时间 ........................................................................................................ 40 第八节 独立财务顾问的上市推荐意见...................................................................... 41 一、独立财务顾问协议签署和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情况 ................................... 41 二、独立财务顾问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41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声明 ............................................................................... 42 法律顾问声明 .............................................................................................................. 43 审计机构声明 .............................................................................................................. 44 验资机构声明 .............................................................................................................. 45 8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易成新能 指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 本报告书 指 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 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本次重组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 /本次资产重组/本次发行股份 券方式购买首山化工持有的平煤隆基 30.00%股权。同时, 指 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金不超过 32,700 万元 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易成新能以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首山化工 指 购买资产 持有的平煤隆基 30.00%股权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 募集配套资金 指 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2,700 万元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平煤隆基新能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源科技有限公司 30.00%股权 平煤隆基/标的公司/评估对象 指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 控股股东 指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河南省国资委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方/首山化 指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9 年 9 月 30 日 补充评估基准日 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价格/交易作价 指 易成新能收购标的资产的价格 易成新能与首山化工于 2020 年 6 月 21 日签署的《河南易成 《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 指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 券购买资产协议》/重组协议 司之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协议》 易成新能与首山化工签署的《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 与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 指 之补充协议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 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资产评估报告》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业务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准则第 26 号》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 9 《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重组审核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主承销商/独立财务顾问(主承 指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中原证券 分销商、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律所/律师/大成律所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 法律意见书 指 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结果的 法律意见》 《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 认购邀请书 指 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之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邀请书》 业绩承诺期间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至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期间 注:1、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 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 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10 公司名称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称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300080 证券简称 易成新能 注册地址 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 通讯地址 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 注册资本 2,081,139,323 元 法定代表人 王安乐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7 年 11 月 4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08 年 10 月 8 日 上市日期 2010 年 6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2002681294387 邮政编码 475000 联系电话 0371-27771026 传真号码 0371-27771027 电子邮箱 zqb@ycne.com.cn 金刚石切割线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石油焦(以上范围危险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除外)、机电设备、建材、钢材、机械设备配 件、橡胶制品的销售及对外贸易;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光伏发 经营范围 电技术的研发;土地、厂房、房屋、机器设备的租赁;太阳能电池、硅 片及太阳能电池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坚定走“新能源、新材料”的发展战略,新能源行业主要业务有:高效单晶 硅电池片生产与销售、 锂电池的生产与销售、太阳能电站的运营,新材料行业主要 业务有:超高功率石墨电极、负极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11 第二节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一、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取全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底价为 4.05 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 2021 年 6 月 24 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 5.06 元/股的 80%。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 情况,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4.05 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 4.05 元/股的 100%,相当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5.06 元/股的 80.04%。 三、发行金额与发行数量 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公司和中原证券根据本次发行的股份配售规则以及有效申购 的簿记建档情况,对有效认购对象进行配售。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各发行对象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占发行总量比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锁定期(月) 例(%) 1 别文三 4,938,271 19,999,997.55 6.12 6 2 王俊伟 4,938,271 19,999,997.55 6.12 6 河南奥开投资有限公 3 4,938,271 19,999,997.55 6.12 6 司 4 何丽娟 9,876,543 39,999,999.15 12.23 6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 5 4,938,271 19,999,997.55 6.12 6 心(有限合伙) 6 董卫国 7,407,407 29,999,998.35 9.17 6 7 林金涛 4,938,271 19,999,997.55 6.12 6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铂绅二十 8 7,654,320 30,999,996.00 9.48 6 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 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 9 13,333,333 53,999,998.65 16.51 6 理有限公司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9,135,802 36,999,998.10 11.31 6 12 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11 8,641,975 34,999,998.75 10.70 6 限公司 合计 80,740,735 326,999,976.75 100 -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80,740,735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根据已报备深交所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 过 80,740,740 股。因此,本次实际发行数量超过发行方案报备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且未超过发行方案报备的拟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26,999,976.75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 3,872,396.65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23,127,580.10 元。根据已报备深交所的发行 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2,700 万元,因此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 发行方案报备的拟募集资金的总额。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用于投资标的公司 项目建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1 年产 500MW 超高效单晶硅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7,500 2 补充流动资金 5,200 合计 32,700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 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 期进行锁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在锁定期 内,最终获配投资者的实际出资人不得变更,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锁定期内不得退出 合伙,产品的委托人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 13 第三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易成新能的决策过程 2019 年 11 月 6 日,易成新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29 日,易成新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易 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12 日,易成新能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河南易 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2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 交易方案重大调整及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 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首山化工根据调整后的方案重新签署了《发行股份及可转换 债券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 2020 年 7 月 8 日,易成新能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将在履行相应的 决策程序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创业板试点注册制 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申请文件。 2020 年 9 月 20 日,易成新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的内部决策 平煤隆基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易成新能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首山化工所 持平煤隆基的 30.00%股权。 14 本次交易经过首山化工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三)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情况 2020 年 3 月 13 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已完成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的备案。 2020 年 3 月 27 日,河南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易成新能与平煤隆基实施资产重组的 预审核意见,原则同意本次重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下发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三家上市公司合理持股比例有 关事项的通知》(豫国资产权[2020]13 号)及《国有股东对所控股上市公司合理持股 比例备案表》中关于合理持股比例的规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对上市公司的合理持股 比例为 38.50%,如未导致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属于中国平煤神马 集团负责管理的事项。 2020 年 4 月 29 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具了《关于同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首山化工持有的平煤隆基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方案的批复》,同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方案。 (四)深交所审核同意 2020 年 9 月 17 日,深交所下发《关于易成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 〔2020〕030012 号),审核同意易成新能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 (五)中国证监会的注册程序 2020 年 11 月 27 日,易成新能收到证监会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 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 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5 号)。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 15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发 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 88 名及《发行方 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5 名,共计 93 名,具体为:截 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可联系的前 20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名、证券公司 11 名、保险机构 5 名、其他已提交认购意向 函或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37 名。 《发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的 5 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杨战会 2 河南奥开投资有限公司 3 王秀兰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及邮寄的 方式向上述 93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 “《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认购时间内(2021 年 6 月 28 日 13:00-16:00),经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现场见证,共有 11 名投资者参与认购报价。 经主承销商和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11 名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 16 交相关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认购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 均为有效报价。上述 11 名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保证金金额 认购对象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万元) 1 别文三 4.05 2,000 200 2 王俊伟 4.05 2,000 200 河南奥开投资有限公 3 4.05 2,000 200 司 4 何丽娟 4.05 4,000 20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宁 4.06 2,000 5 200 聚映山红 9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4.12 2,000 4.13 3,000 6 董卫国 4.23 2,600 200 4.33 2,000 4.05 2,000 7 林金涛 200 4.09 2,000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 4.05 3,100 限合伙)——铂绅二十 8 4.08 3,000 200 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 金 4.40 2,000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 4.06 5,400 理有限公司——轻盐 9 4.16 4,400 200 智选 14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4.26 3,400 4.17 3,70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10 4.26 2,500 0 司 4.40 2,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11 4.40 3,500 200 限公司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05 元/股,发行数量为 80,740,73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6,999,976.75 元。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如下: 占发行总量比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锁定期(月) 例(%) 1 别文三 4,938,271 19,999,997.55 6.12 6 2 王俊伟 4,938,271 19,999,997.55 6.12 6 3 河南奥开投资有限公 4,938,271 19,999,997.55 6.12 6 17 司 4 何丽娟 9,876,543 39,999,999.15 12.23 6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宁 5 4,938,271 19,999,997.55 6.12 6 聚映山红 9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6 董卫国 7,407,407 29,999,998.35 9.17 6 7 林金涛 4,938,271 19,999,997.55 6.12 6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铂绅二十 8 7,654,320 30,999,996.00 9.48 6 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 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轻盐 9 13,333,333 53,999,998.65 16.51 6 智选 14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10 9,135,802 36,999,998.10 11.31 6 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11 8,641,975 34,999,998.75 10.70 6 限公司 合计 80,740,735 326,999,976.75 100 - 最终配售对象的认购产品名称/出资方信息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产品名称/出资方信息 1 别文三 自有资金 2 王俊伟 自有资金 3 河南奥开投资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4 何丽娟 自有资金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5 伙)——宁聚映山红 9 号私募证券投 宁聚映山红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资基金 6 董卫国 自有资金 7 林金涛 自有资金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 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轻盐智选 1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轻盐智选 1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财信 长盈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林少清-财通基金文乔单一资产管理计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划 财通基金-胡吉阳-财通基金言诺定增 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18 财通基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东 兴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冯玉栋-财通基金瑞坤申一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韩波-财通基金安吉 92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财通基金-韩笑-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29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蒋杰-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99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黄聿成-财通基金理享 1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西湖大学定增量化 对冲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建设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财通证券资管智选 FOF2020001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悦熙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 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盈 泰定增量化对冲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张继东-财通基金玉泉 1002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张忠民-财通基金玉泉 1005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证大量化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 基金证大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谢浩-财通基金上南金牛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四)股票锁定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在锁定期内,最终获配投资者的实际出资人不得变更,合伙 企业的合伙人在锁定期内不得退出合伙,产品的委托人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 产品份额。 19 (五)募集配套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出具的《河南易成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网下申购资金总额的验证 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70 号),截至 2021 年 7 月 1 日 17 时止,中原证券累计收 到易成新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6,999,976.75 元(大写:叁 亿贰仟陆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柒拾陆元柒角伍分)。 2021 年 7 月 2 日,中原证券将扣除主承销商费用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 转至易成新能指定账户中。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740,735 股 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63 号),截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止,易 成新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80,740,735 股,发行价格为 4.05 元/股,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6,999,976.75 元,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872,396.6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3,127,580.10 元,其中计入“股本” 人民币 80,740,73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42,386,845.10 元。 (六)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七)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别文三 姓名 别文三 国籍 中国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4104031966****** 20 住所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 通讯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 2、王俊伟 姓名 王俊伟 国籍 中国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4104021969******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3、河南奥开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河南奥开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 49 号 1 号楼 13 层 5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娜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11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317470748C 以自有资产对房地产业、建筑业、农业、商业、矿业、旅游业的投资; 经营范围 企业投资管理;企业资产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企业投资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何丽娟 姓名 何丽娟 国籍 中国 性别 女 身份证号码 4408241975******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5、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9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A120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华琴) 21 注册资本 -- 成立日期 2011 年 8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580528329K 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 经营范围 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董卫国 姓名 董卫国 国籍 中国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3201131968*******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7、林金涛 姓名 林金涛 国籍 中国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23102619790******* 住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 通讯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 8、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企业名称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淞兴西路 234 号 3F-612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谢红 注册资本 --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586822318P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 9、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1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2 企业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78 号运达国际广场 28 楼 法定代表人 任颜 注册资本 97882.297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5676619268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 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 经营范围 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6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企业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注册资本 1013725.8757 万元 成立日期 2007 年 1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4537G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 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经营范围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3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 以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及《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三)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 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 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 按规定办理私 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如下: 1、别文三、王俊伟、何丽娟、董卫国、林金涛为自然人投资者,无需私募基金 管理人登记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2、河南奥开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 认购,无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3、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其管理的宁聚映山红 9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参与本次认购,该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规定完成备案。 4、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其管理的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参与本次认购,该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 规定完成备案。 5、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轻盐智选 1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本次认购,该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 规定完成备案。 24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林少清-财通基金文乔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财通基金-胡吉阳-财通基金言诺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东兴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冯玉栋-财 通基金瑞坤申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韩波-财通基金安吉 92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财通基金-韩笑-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2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蒋杰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黄聿成-财通基金理享 1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西湖大学定增量化对冲 1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设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 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 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财通证券资管智选 FOF202000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悦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中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财通基金盈泰定增量化对冲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张继东-财通 基金玉泉 100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张忠民-财通基金玉泉 1005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证大量化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证大定增 1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谢浩-财通基金上南金牛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 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变动情 况如下: 2020 年 9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裁周志民先生提名, 并报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闱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0 年 9 月 10 日,上市公司董事李磊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担任的公司董 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5 2020 年 9 月 13 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 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补选吕晶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020 年 11 月 9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吕晶晶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021 年 1 月 12 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李新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 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21 年 1 月 12 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 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梁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021 年 1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梁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021 年 2 月 7 日,上市公司董事兼总裁周志民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担任的公司 董事兼总裁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21 年 2 月 7 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补选曹德 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意聘任曹德彧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1 年 2 月 23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补选曹德彧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021 年 4 月 25 日,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石涛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担任的公司董 事兼总裁职务,辞职后石涛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 26 2021 年 4 月 25 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 总监辞职暨新聘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补选杨帆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021 年 4 月 25 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鑫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1 年 5 月 29 日,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梁红霞因工作调整,辞去担任的监事会 主席、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1 年 6 月 14 日,上市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陈金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2021 年 7 月 1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补选陈金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除上述变更之外,易成新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不变。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的情形。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1、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已得到满 足,相关方正在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未发生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2、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27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对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股份锁定、避免同业竞争、 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以上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 件中披露。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相关的承诺履行,无违 反承诺的行为。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有关安排,本次交易尚有如下后续事宜有待办理: 1、上市公司尚需向工商主管部门就募集配套资金中发行股份涉及的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等变更事宜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2、本次重组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3、上市公司尚需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在本次交易中作出的承诺,对于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继续 履行。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 下,上述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八)相关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相关实施情况未发生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形。 (九)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原证券认为: (1)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重组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重组审核规则》 和《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资产已完成过户或交付, 股票发行登记等事宜已办理完毕;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 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风险和障碍。 28 (2)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 复,本次发行在发行程序、定价等各个方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选择程序和发行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程序及发行人有关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客观公正,发行过程公平、 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和承诺均得到切实履行或尚在履行过程中,不存 在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的情形。 2、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法律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授权和批准合法、有效,交易各 方有权依法实施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标的资产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 3、本次交易新增注册资本验资、新增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已经验资并履行了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已按照《重组管 理办法》实施完毕; 4、交易各方尚需办理本法律意见书第八部分所述相关后续事项,在各方切实履 行协议约定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9 第四节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80,740,73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价格:4.05 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登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理易成新能递交的本次发行股份登记申请。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 司的股东名册。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的规定,上 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均为限售条件流通股,在其限售 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上市交易,限售期自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 次配套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 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0 第五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股) 变更数量(股) 变更后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987,851,952 80,740,735 1,068,592,68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093,287,371 - 1,091,910,760 合计 2,081,139,323 80,740,735 2,161,880,058 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 80,740,735 股全部为限售股。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号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1 977,755,244 46.98 公司 2 开封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09,597,800 14.88 3 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30,172,904 6.25 4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6,327,949 4.63 5 首山化工 57,077,525 2.74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延 6 14,094,300 0.68 安 1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贵阳铝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017,290 0.63 8 姜维海 6,260,364 0.30 9 宋贺臣 5,857,557 0.2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10 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 4,810,774 0.23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614,971,707 77.60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 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31 号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1 977,755,244 45.23 公司 2 开封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09,597,793 14.32 3 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30,172,904 6.02 4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6,327,949 4.46 5 首山化工 57,077,525 2.64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 6 14,094,300 0.65 延安 1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13,333,333 0.62 轻盐智选 1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贵阳铝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017,290 0.60 9 何丽娟 11,823,043 0.55 1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641,975 0.40 合计 1,631,841,356 75.48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新股发行被稀释。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本次发行持股比例变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姓名 职位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王安乐 董事长 - - - - 万善福 董事 - - - - 曹德彧 董事、总裁 - - - - 王少峰 董事 - - - - 穆彬 董事 - - - - 吕晶晶 董事 - - - - 王文静 独立董事 - - - - 梁正 独立董事 - - - - 张亚兵 独立董事 - - - - 陈金伟 监事 - - - - 王军胜 监事 - - - - 潘会萍 职工代表监事 - - - - 32 万建民 常务副总裁 4,332,777 0.21 4,332,777 0.20 杨帆 财务总监 - - - - 张闱祺 副总裁 - - - - 兰晓龙 副总裁 - - - - 杨光杰 副总裁 - - - - 常兴华 董事会秘书 - - - - 张鑫营 副总裁 - - - - 三、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本次交易前,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 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后,易成新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 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后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和每 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和归母净利润,以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和归母净利润为基础,并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净资产,根据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总股本调整计算后的每股收益 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3 月/2021 年 3 月 30 日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 2.3242 2.3887 2.3265 2.3909 每股收益(元) -0.0225 -0.0217 0.0022 0.0021 注:(1)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发行前股本总额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发行后股本总额 (3)发行前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发行前股本总额 (4)发行后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发行后股本总额 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次交易中可转换债券的影 响 33 根据上市公司与首山化工签订的《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协议》,本次 交易中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若在初始转股价格定价基准日至到期日期间,上市公司发 生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股以及本 次交易的发行股份以及募集配套资金而增加的股本)、配股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照协议的约定调整转股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涉及对本次交易中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 调整。 六、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20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 利润)为-16,844.2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7.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46.80 万元,同比下降 107.55%;2021 年一季度扣非净利润为-3,707.90 万元,较上 年同期下降 460.96%。发行人 2020 年全年及 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同比下滑的主要原 因为:(1)受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封平煤新 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炭素”)生产链和供应链均受到较大影响, 疫情发生以来,国内受固定资产投资严重下滑,钢材销量不旺库存攀升、电弧炉吨钢 成本较高影响,石墨电极的需求减少,同时,国际市场受疫情蔓延影响,订单取消或 延迟,大量货源冲击国内市场,导致产品售价、销量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跌。(2)2021 年 1 月 6 日,开封炭素被美国 OFAC(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列入 SDN(特 别制定国民清单)名单。出口市场方面,受制裁影响,加之国外疫情持续蔓延,公司 石墨电极产品出口业务开展受阻,国际贸易业务萎缩。 根据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 2021 年第一季 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1、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计 910,823.41 939,396.50 889,514.63 501,283.99 负债合计 383,713.74 412,772.15 342,864.13 308,316.10 3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484,175.34 483,701.13 461,878.29 153,021.87 股东权益 527,109.67 526,624.35 546,650.50 192,967.89 2、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44,882.20 396,850.08 598,213.94 278,629.62 营业利润 675.95 -14,285.34 90,939.81 -21,928.27 利润总额 690.71 -10.652.67 91,195.20 -21,952.32 净利润 149.87 -7,308.01 66,897.60 -25,183.28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5.12 -4,546.80 60,209.44 -29,450.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37.51 24,998.56 110,790.80 20,271.32 3、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项目 /2021 年 1-3 月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日/2018 年度 毛利率(%) 4.89 7.32 35.65 14.13 净利率(%) 0.10 -1.84 11.18 -9.04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22 -0.0225 0.2975 -0.5857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09% -0.99% 13.91% -17.56% 益率 流动比率(倍) 1.18 1.09 1.63 1.11 速动比率(倍) 0.74 0.72 1.18 0.89 资产负债率(合并) 42.13% 43.94% 38.55% 61.51% 资产负债率(母公 18.04% 16.39% 14.87% 48.82% 司)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详细内容参见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告的《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5 第六节 持续督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管理办法》和《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华创证券签署协议 明确了中原证券的督导责任与义务。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原证券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 施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持续督导内容 (一)在持续督导期间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勤勉尽职,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 访等方式,结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履行下列持续督导职责: 1、督促上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重组方案,及时办理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手 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辅导和督促标的资产主要股东、主要管理人员知晓并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规范运作要求; 3、关注并督促上市公司有效控制、整合、运营标的资产; 4、关注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有重大不利 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 5、关注并督促相关方履行承诺; 6、关注并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商誉进行确认和 计量; 7、《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持 续督导职责。 前款各项所涉事项对上市公司或者标的资产产生重大影响,或者与重组报告书等 申请文件披露或者预测情况存在重大差异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 36 露,并于公司披露公告时,就披露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 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上市公司或者标的资产进行现 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并披露: 1、标的资产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2、上市公司可能无法有效控制标的资产; 3、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未披露担保; 4、标的资产可能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5、标的资产股权可能存在重大未披露质押。 独立财务顾问进行现场核查的,应当就核查情况、提请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关注的 问题、本次现场核查结论等事项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 5 个工作日 内披露。 (三)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重组上市,交易对方 作出业绩承诺并与上市公司签订补偿协议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在业绩补偿期间内, 持续关注业绩承诺方的资金、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质押等履约能力保障情况,督促其 及时、足额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相关方丧失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能力或者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风险情况,并就披露信息是否真实、准 确、完整,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相关方未履行业绩补偿承 诺或者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数额不足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在前述事项发 生的 10 个工作日内,制定并披露追偿计划,并就追偿计划的可行性以及后续履行情 况发表意见并披露。 37 第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备查文件 一、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菅明军 住所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联系电话 0371-69177590 传真 0371-69177590 财务顾问主办人 任瑜玮、刘梦 (二)分销商 机构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人 贺青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系电话 021-38676798 传真 021-38670798 经办人员 刘燕 (三)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彭雪峰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大厦 7 层 联系电话 010-5813 7799 传真 010-5813 7788 经办律师 范建红、徐丽仙 (四)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梁春 住所 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联系电话 010-58350011 传真 010-58350006 38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朝铖、刘国平 (五)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智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4 层 939 室 联系电话 +86 (10) 8800 0000 传真 +86 (10) 8800 0006 经办资产评估师 侯超飞、吴敏华 二、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六)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平煤神马 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5 号);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70 号;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63 号; 4、中原证券出具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核 查意见》; 39 5、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结果的法 律意见》; 6、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7、《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 上市的申请》; 8、《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注册稿)》等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申请文件; 9、标的资产权属转移证明。 三、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 电话:0371-27771026 传真:0371-27771027 电子邮箱:ycne@ycne.com.cn 四、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40 第八节 独立财务顾问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协议签署和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情况 2020 年 12 月 17 日,上市公司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原证券 签署了《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主承销协议》,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任瑜玮、刘梦。 二、独立财务顾问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因此, 中原证券同意推荐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 (以下无正文) 41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已对本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报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任瑜玮 刘 梦 法定代表人: 菅明军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0 日 42 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本上市公告书,确认本股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在本股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 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股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 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授权代表: 王 隽 经办律师: 范建红 徐丽仙 大成律师事务所 2021 年 7 月 20 日 43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 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确认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9]003732 号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 002356 号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9943 号审计报告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 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上市公告书不 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梁 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朝铖 刘国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7 月 20 日 4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 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确认上市公告书与本机构出具的大华验字 [2021]000470 号验证报告、大华验字 [2021]000463 号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上市公告 书中引用的验证报告、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上市公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机构负责人: 梁 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朝铖 欧文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7 月 20 日 45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0 日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