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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0-27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1-104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的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会产生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80,740,735 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4.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6,999,976.75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
含税)3,872,396.6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3,127,580.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河南易
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740,735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63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中原
证券、浦发银行开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发展情况及发展战
略,拟变更“年产 500MW 超高效单晶硅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
用途,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51,013,811.31 元,将该项目剩余未投入的募
集资金 220,455,247.25 元转入“53.05MWp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项目,变
更用途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23,127,580.10 元的
68.23%。本次募集资金 220,455,247.25 元将以实缴资本形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
司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金太阳”)。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原金太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地
点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下属企业厂房屋顶、化工园区、闲置厂区等优质空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公司
控股股东。经中原金太阳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初步协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
企业所属物业以零对价租赁给中原金太阳实施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待项目实施完
成形成并网发电后,中原金太阳将电销售给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使
用,供电价格将在市场价格基础上协商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会产生关联交易。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重组配套融资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
项发表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变
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需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报批、登记和备案程序。由于拟变更
募投项目“53.05MWp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由多个子项目组成。备案主要
包括县、区发改委项目备案和县、区电网公司接入批复。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由
29 个子项目组成,截至目前拟变更募投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已取得了县、区发改委
备案,其余子项目备案正在进行中。公司将在每个子项目开工建设前取得发改委
的项目备案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电网接入批复。

    二、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2
    年产 500MW 超高效单晶硅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在河南省襄城县产
业集聚区年产 500MW 高效单晶硅电池片。

    2、项目资格

       本项目在租赁的项目二期的土地和厂房内实施,项目二期已签署租赁协议,
不涉及新增用地。该项目的备案手续已办理完毕。

    3、项目投资金额及使用计划进度安排

    本项目投资金额为 32,931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 27,500 万元。项目建设周
期约 24 个月,原计划 2021 年 12 月竣工。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估算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计划
    1              设备购置费                     28,836                    27,000
    2           实验仪器购置费                         500                    500
    3              安装工程费                          500                       -
    4               其他费用                           227                       -
    5             铺底流动资金                        2,868                      -
                合计                              32,931                    27,500

    4、项目收益情况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该项目实施后,在预定的投入产出情况下,项目投资财
务内部收益率为 19.89%(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为 9,100 万元(所得税后),投
资回收期为 5 年(所得税后)。

    5、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本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1,013,811.31 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其中




                                     3
                                                                     设备购置及安装
          年产 500MW 超高效单晶硅电池研
  1                                             51,013,811.31         51,013,811.31
                  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51,013,811.31         51,013,811.31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233,013,811.31 元,具
体使用情况如下: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拟投入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年产 500MW 超高效单晶硅电池研发及
 1                                                        27,500              5,101.38
         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200              5,200.00
                     合计                                 32,700             10,301.38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0,455,247.25 元。

       (二)原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公司基于近年来全球光伏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国家支持光伏行业的多种鼓励
政策以及从行业各类超高效晶硅电池技术应用情况看,Top-Con 技术由于其工艺
路线变化小、设备兼容性高、良品率稳定,体现了更好的溢价优势和发展空间的
市场环境背景下,以及公司已经拥有较丰富的研发经验、研发实力和人才储备。

       但自 2020 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硅料出现阶段性短缺,叠加全球装机预期高
涨,价格从 8 万元/吨一路飙升至超过 20 万元/吨。2021 年 10 月 13 日,中国有
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公布最新硅料价格,国内单晶复投料与单晶致密料成交
均价分别为 26.99 万元/吨、26.8 万元/吨,环比涨幅分别达 13.21%、13.66%,
刷新近十年的价格高点。2021 年 9 月以来,受国家能耗双控、电力供应紧张的影
响,以及光伏产业链终端需求旺盛、产能充足的背景下,生产单晶硅电池片的主


                                          4
要原材料硅料的供应持续紧张,在供应缺口严重情况下,硅料价格上涨较快,在
当前国内外市场供应紧张的形势下硅料价格仍将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光伏产业电
池片和电池组件的利润空间将受到较大影响;此外,公司现有单晶硅电池片产能
能够满足目前公司的经营需求,如再继续本次募投项目的投入,将会提高公司经
营成本,不利于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市场发展情况、竞争形势及公司
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三、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事项

    (一)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

    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的具体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名称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内容
                                                                          (万元)
              年产 500MW
                                                       年 产 500MW
             超高效单晶硅                 河南省许昌
变更前                       平煤隆基                  高效单晶硅电        27,500.00
             电池研发及产                   市襄城县
                                                       池片项目
                业化项目
             53.05MWp 分                  河南省平顶   建设容量为
变更后       布式光伏电站   中原金太阳    山市区及周   53.05MWp 的         22,045.52
             建设项目                       边县区     光伏电站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实施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区及周边县区。

    2、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建设容量为 53.05MWp,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企业厂房屋顶、
化工园区、闲置厂区等优质空间资源建设光伏电站。

    3、建设期及投资计划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要求,本项目建设期为 3 个月,建设投资于建设期全部投
入,第 1 年投入 100%,铺底流动资金按实际估算投入,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                        项 目                         投资额(万元)
         1                     建设投资                                        22,062.71




                                            5
    序号                      项 目                  投资额(万元)
     1-1                 建筑工程费                                    2,260.08
     1-2                 设备购置费                                   18,726.39
     1-3                 安装工程费
     1-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076.23
     1-5                  预备费
                建设投资合计                                          22,062.71
     2                  铺底流动资金                                    253.29
                 总投资合计                                           22,316.00

    4、项目总投资金额

    本项目总投资 22,316.00 万元,其中将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2,045.52 万元(其
中包含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3,000 万元),剩余资金部分公司将使用自
有资金投入。

    5、项目收益财务评价

    本项目年均可实现营业收入为 2,749.01 万元(不含税),年均利润总额为
1,705.40 万元,净利润为 1,369.32 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1.57%(所
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8.39 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3 个月)。

    (三)拟变更募投项目背景

    1、碳中和叠加光伏平价,光伏市场前景光明

    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这一人类共同面对的生存环境问题、防治大气污染,
目前已有 120 多个国家设立“碳中和”目标,全球能源结构正在不断向清洁、可
再生能源倾斜。2020 年 9 月 22 日,习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
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
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 IRENA 发布的《2020 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报告》显示,
十年内公用事业规模太阳能光伏的加权平准化度电成本累计下降了 85%,太阳能
光伏已经完全具备“平价上网”条件,并且成本在未来还将持续降低。随着光伏
产业全面进入“平价上网”新的发展阶段,光伏产业规模将持续扩大,在我国能
源结构占比逐年提升,实现量和质上的飞跃,光伏应用市场稳步增长,装机量、


                                        6
发电量均不断提高。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21 年 5 月底,我国
光伏新增装机容 9.91GW,发电装机容量 22.4 亿千瓦,同比增长 9.5%,预计“十
四五”和“十五五”期间光伏年均装机达到 70GW 和 105GW。在碳中和的大背景下,
随着光伏平价的实现,光伏行业将有着光明的市场前景。

       2、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相关发展规划

       (1)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范畴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以下简称《目录》)是引导投资方
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
据,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以上三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其中,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
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
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

    《目录》中“鼓励类”第五项“新能源”中第 1 条提到“太阳能热发电集热
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分布
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属于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因此项目属于
“鼓励类”范畴。

       (2)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要求

    2018 年 11 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以下简称
《分类》),《分类》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
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
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分类》中提到国家重点发展的
九大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
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
业。

    本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一致,符合第 6 点新能源产业中 6.3 太阳能产业。因
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要求。

       (3)符合《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
知》要求


                                      7
    2021 年 5 月 11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
电开发建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论述,落实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以及 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
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等任务,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

    该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切实举措,项目发
展方向与《通知》的要求一致。

    (4)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要求

    2021 年 7 月 22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
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加大园区循环
化改造力度,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支持新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示
范园区。支持开展低碳城市试点,积极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开展节约型机
关和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鼓励绿色消费和绿
色出行,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小水电、
分布式光伏发电,支持山西煤层气、鄂西页岩气开发转化,加快农村能源服务体
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托规范的公共资源和产权交易
平台开展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按照国家统一部署,
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

    本项目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助力中部地区能源结构改善,推动绿色城市建
设,符合《意见》的相关要求。

    (5)符合《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
意见》要求

    2021 年 1 月 11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
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围绕落实二氧化碳
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加强顶层设计,着力解决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协同推动经济
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8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利用清洁能源,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减少二氧化碳
排放,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的要求。

    (6)符合《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
要求

    2021 年 9 月 8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
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改善新能源开发
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
担;要求各地电网企业要在电网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配合做好省级电力规划和
试点县建设方案,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要,积极做好相关县(市、
区)电网规划,加强县(市、区)配电网建设改造,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接网服
务和调控运行管理。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在《通知》试点名单内,符合《通知》
的要求。

    (7)符合《河南省加快推进屋顶光伏光电开发行动方案》要求

    2021 年 9 月 7 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河南省加快推进屋顶光伏
发电开发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强化“项目为王”理念,将屋顶光伏发电开发作为加速光伏发电发展、推动能源
绿色低碳转型、支撑能源领域投资的重要措施,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统筹
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通过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助力城镇提质和乡村振兴,
带动相关产业优化升级。增强全社会绿色能源消费观念,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
的新型电力系统探索经验。

    本项目拟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企业厂房屋顶、化工园区、闲置厂区等优
质空间资源建设光伏电站,符合《通知》的要求。

    (四)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1、改善中部地区能源结构,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9
    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影响,我国能源资源约束条件日益收紧,生态环境问题
日趋突出,调结构、提能效、进一步保障能源安全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必由之
路。太阳能作为能量的天然来源,太阳能的开发及利用具备资源丰富、普及程度
高、应用领域广、对环境影响小等特点,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以及平价上网
的不断推进,光伏发电已成为我国保障能源安全、加强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
的重要措施,是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河南煤炭消费量及占比逐渐呈下降趋势,但
仍是以煤为主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公司坚定走“新能源、新材料”的发展战
略,主要从事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高效单晶硅电池片、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
生产与销售,太阳能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等业务。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向,投资建
设“53.05MWp 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有助于改善中部地区能源结构,从而助力“碳
达峰/碳中和”的实现。

    2、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绿色城市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动力在城市、实现“双碳”目标的主战场在城市、以城
带乡建设美丽中国的主要责任在城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是现代化的重
要载体,也是人口最密集、污染排放最集中的地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
代化,必须把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的生产
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处理好城市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既提
高经济发展质量,又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
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系统思维谋划布局绿色城市建设,加快实现
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的绿色转型。

    公司作为大型国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长期致力于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
在环境保护、扩大就业等方面担大任,行大道,带动一方经济、服务一方人民。
本项目拟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企业的厂房屋顶、化工园区、闲置厂区等优质
空间资源建设光伏电站。该分布式光伏电站 1MW 每年发电 110 万度电,节约 364
吨标准煤,减少污染排放 302 吨碳粉尘,1,106 吨二氧化碳、33 吨二氧化硫、16
吨氮氧化合物,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的建成将加快推进平顶山绿色城市建设,
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新发展理念的充分体现。




                                   10
       3、实现纵向产业战略布局,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主要产品单晶硅电池片、光伏组件等处于光伏发电产业链中的中游,终
端应用在光伏电站等光伏发电系统,是下游光伏发电系统中的核心设备。光伏电
站的开发建设可将光伏产业链从中游的光伏电池片、光伏组件延伸至下游光伏的
光伏电站的运维,可充分发挥产业链整合优势,实现上下游一体化发展。

    光伏电站前期投资完成后,具备运营简单,现金流稳定,低风险等特征。该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平均 1MW 投资成本 410 万元,年有效利用小时 1,110 小时,
可运营 25 年,平均每年可发电 111 万度、年均收入 57 万、年均净利润 29 万、
回收期 7.68 年(税前)。项目投入运营后,既能给公司带来稳定现金流入和利润,
同时也有利于带动公司太阳能电池组件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进而有利于强化公司
在光伏电站领域的竞争力,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并保持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
础。

       (五)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产业环境

    2021 年是我国开启碳达峰、碳中和计划的元年,国家及各省市对于光伏行业
的装机规划、能源消纳、用电补贴等均出台了大量政策。光伏电站建设属于《战
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中规定的国家“鼓励类”范畴,《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1 年风电、
光伏发电开发建议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
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的总体要求。《河南省加快推进屋
顶光伏发电开发行动方案》提出将屋顶光伏发电开发作为加速光伏发电发展、推
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撑能源领域投资的重要措施。

    本项目拟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企业厂房屋顶、化工园区、闲置厂区建设
分布式光伏电站,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支持政策相一致。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地实施,
为本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产业政策环境,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2、公司核心管理层为项目实施指明战略性方向

    公司核心管理层长期深耕新能源行业,拥有前瞻性的战略规划能力,积累了
丰富的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战略思考能力和高效的战略执行能力,形成了一套


                                      11
规范化、标准化的成熟高效生产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灵活高效的管理机制,不仅
大大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反应能力,也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
核心管理团队能够根据行业趋势和竞争格局的变化,以客户为中心,持续进行深
入的行业分析和研究,聚焦主航道,有效实施组织变革;核心管理层重视创新引
领,注重团队组织文化建设对企业发展的支撑性作用,充分发挥资源的效能。公
司核心管理层前瞻性的战略规划为项目实施指明了方向。

    3、丰富的经验和专业化的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保障

    中原金太阳在光伏开发建设领域经验丰富,拥有专业化的市场开发团队,其
子公司河南华沐通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工程勘察乙级、电力行业专业乙
级、电力三级总承包、承装修饰五级等光伏电站设计、勘察、施工的相关资质。
项目开发建设遍布河南、河北、山东、山西、辽宁、江苏、湖北、浙江、广东等
地,涵盖工商业、扶贫、地面、水务、户用等多种类型光伏电站,总计近 200MWp。
中原金太阳目前拥有存量电站 70MWp 左右,已建成智能化数据运维中心,可一站
式监控各地电站的运维情况,并打造了一支专业化的运维团队。智能化运维中心
和专业化的运维团队可使后期运维管理高效化。丰富的光伏电站建设经验以及专
业化的管理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六)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备案情况

    拟变更募投项目“53.0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由多个子项目组成。
备案主要包括县、区发改委项目备案和县、区电网公司接入批复。本次拟变更募
投项目由29个子项目组成,目前部分子项目已取得了县、区发改委备案,其余子
项目备案正在进行中,公司将在每个子项目开工建设前取得发改委的项目备案及
政府主管部门的电网接入批复。

    (七)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否存构成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内容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原金太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地
点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企业厂房屋顶、化工园区、闲置厂区等优质空间,中
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经中原金太阳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初步协商,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企业所属物业以零对价租赁给中原金太阳实施光伏电站


                                     12
项目建设,待项目实施完成形成并网发电后,中原金太阳将电销售给中国平煤神
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使用,供电价格将在市场价格基础上协商确定。公司本次拟
变更的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会产生关联交易。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项目关联方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详细情况如下:

    (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6831742526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院

    法定代表人:李毛

    注册资本:1,943,20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03 日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业;电力、热力、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装与维修;环境监测;招标代
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与咨询服务;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
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影放映;剧场营业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
管理;机电设备修理;承包境外工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全仪器仪
表的设计安装;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
销售;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居民服务业;生
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
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矿灯、轻(新)型建材、金属、非
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泥、粉煤灰;批
发、零售:焦炭、机动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
金交电、皮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预包装
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饮料、酒;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
支机构)。


                                     13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河南省国资委,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266,003.50               65.15
  2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225,786.00               11.62
  3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8,632.00                5.59
  4                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107,084.00                5.51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72,006.00                3.71
  6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                      53,542.00                2.76
  7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3,534.00                2.75
  8            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8,773.50                2.00
  9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7,848.00                0.92
                     合计                             1,943,209.00              100.00

      (2)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企业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2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3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4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5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6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7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8          平顶山神马化纤织造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9             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10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11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12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京宝焦化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13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14             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15           河南平煤神马朝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16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4
    本次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中原金太阳,实施地点变更为河南省平顶山
市区及周边县城,项目资金投向变更为 53.05MWp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本
次变更是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市场环境变化以及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审慎
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
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本次拟变更的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会产生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
需求,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平、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及
公司发展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
要及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拟变更的募投
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会产生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
求,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平、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有关



                                   15
的规定,本次变更重组配套融资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当
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发展规划,审慎做出的决定,有利于降低募集资
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
将会产生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由双方依照市
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及
公司发展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会产生关联交易,该关
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定
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有关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
交易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
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财务顾问




                                   16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基于市场环境变
化及上市公司发展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
司实际经营需要及发展战略。截至目前拟变更募投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已取得了
县、区发改委备案,其余子项目备案正在进行中。上市公司在每个子项目开工建
设前均须取得发改委的项目备案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电网接入批复。本次拟变更的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会产生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
需求,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
管理有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上市公司本次变
更重组配套融资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
准同意,且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
的情况。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变更配套融资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议案的独立意
见;

    5、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重组配套
融资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6、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53.0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17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