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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独立董事梁正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3-31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梁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1月28日,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2年10月31日公
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诚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
责地履行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力,积极参加公司2022年度内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现将2022年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九次董事会,本人参加了公司全部董事会,以勤勉尽
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提出了合理建议,尽到了独立董事应尽的
义务,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
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
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内,本人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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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独立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
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1月27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估计
变更的议案》《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具了《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增加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
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的议
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签署<综合采购及
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免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出具了《关于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22年4月28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裁的议案》,出具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

    4、2022年8月13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
备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融
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出具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2022年9月6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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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特定
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
事会授权人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出具了《关于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2022年10月14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为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转让平顶山三基炭素
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收购河南博灿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45%股权的议案》《关于收购四川省开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关于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
具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7、2022年10月27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河南易
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鞍山中特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新
疆龙海硅业发展有限公司19.35%股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
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

    8、2022年11月2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向控
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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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限并签署补充协议的
议案》,出具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9、2022年12月9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的议案》《关于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协议的议案》《关
于变更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出具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
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年度任职以来,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通过查阅资料、
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事等有关人员保持沟通,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
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本人的专业知识经验,为公司经营决
策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
关情况报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程及进展情况,有效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任职以来,本人积极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文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并运用自身在会计专业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
营管理建言献策;有效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公司董
事会审议事项,坚持认真审核,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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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督促公司严格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化运作,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
员会相关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
究公司董事会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当选条件、聘任程序和任职期限,对董事会
成员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
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提出
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
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
推进公司规范运作。

    七、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我对公司在2022年给予我
们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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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之
签字页)




梁正(签字):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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