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嘉寓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15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规定,我们对以下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黄秋艳女士为公司财务
总监。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充分了解了黄秋艳女士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
况,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与能力。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财务总监的聘任相关事项予以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黄秋艳女士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
级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同意聘任黄秋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      ___
      廖 家 河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      ___
      虞 晓 锋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      ___
      尹 秀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