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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4-03-25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140号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
凌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瑞凌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瑞凌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
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瑞凌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瑞凌股份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瑞凌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瑞凌股
份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俊祥




                                            中国注册会计师:游泳




            中 国上海                       二 O 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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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
       公司将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
       许可[2010]1798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
       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发行价格 38.50 元/股。
       截止 201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已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8,000,000.00 元,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承销费
       和保荐费 62,740,000.00 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1,015,260,000.00 元汇入本公司在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000020239200378711 的人民
       币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5,149,643.85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0,110,356.1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0)第 12099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

        2010 年 12 月 23 日募集资金净额                                1,010,110,356.15

        减: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27,041,992.49

        减:2011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8,261,458.68

        减:2011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69,010,321.91

        加:2011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12,229,757.64

        减:2012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9,184,885.70

        减:2012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11,358,957.71

        加:2012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14,339,495.88

        减:2013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4,798,1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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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

        其中:1.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3,095,608.95

              2.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19,383,646.23

              3.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                               2,318,919.00

        减:2013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11,246,354.27

        加:2013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28,337,343.31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834,114,808.04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
       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2011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
       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叶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1 年 1 月 23 日本公司子公司昆山瑞凌焊接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金浦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子
       公司珠海固得焊接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
       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2 年 10 月 25 日本公司子公司瑞凌(香港)有限公司
       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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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募集资金监管户(活期)                   4000020229200382049          1,650,303.75

        募集资金监管户(活期)                   4000020209200440092         30,786,504.33

        定期存款账户                             4000020214200015588        324,748,609.13

        七天通知存款                             4000020214200015615           858,232.28

                         小计                                               358,043,649.4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金浦支行

        募集资金监管户(活期)                            484558217860            3,919.88

        定期存款账户                                     59734608211001     160,500,000.00

                         小计                                               160,503,919.8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叶支行

        募集资金监管户(活期)                 443066326018010052316           960,822.15

        定期存款账户                           443066326608510002549        314,606,416.52

                         小计                                               315,567,238.67

                         合计                                               834,114,808.04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与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属于公司的成本中心,无法单独
       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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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未新增使用超募资金项目。
       截止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对珠海固得公司增资扩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2,522.86 万元;
       2、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 4,800.00 万元;
       3、用超募资金 4,900.00 万元设立瑞凌(香港)有限公司,实际使用 1,838.70 万元;
       合计使用超募资金 9,161.56 万元。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
       董事会拟定详细使用计划并履行相关程序后使用。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 2013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3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 年 2 月,由于昆山瑞凌公司出纳网银操作失误,在支付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技
       术改造项目的项目款时出现了重复支付,收款单位为常州市华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
       公司武进分公司,付款金额为 684,524.11 元。现该笔重复支付的款项已退回在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金浦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重复划转
       系出纳网银操作失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挪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之外,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
       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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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于2014年3月25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核查意见”),核查意见中的
       结论性意见摘录如下:
       “平安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已对瑞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瑞凌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3 月 23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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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101,011.04                                                                   3,604.45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23,090.21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本年度实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资总额        入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资金投向                                                                                                            现的效益                 重大变化
                             变更)      总额         (1)        金额         (2)          (3)=(2)/(1)        期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1、逆变焊割设备扩产
                        否             25,284.00   25,284.00    1,938.36     10,645.01             42.10       2012/9/1    -272.96   不适用   否
及技术改造项目

2、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否              4,184.00    4,184.00     309.56       1,552.22             37.10       2012/3/1              不适用   否

3、营销服务中心及品
                        否              4,073.00    4,073.00     231.89       1,731.42             42.51       2013/3/1              不适用   否
牌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3,541.00   33,541.00    2,479.81     13,928.65                                     -272.96



                                                                           附表 第 1 页
超募资金投向

1、对珠海固得增资扩
                       否               2,500.00    2,500.00        0        2,522.86         100.91       2012/4/1    -166.81    不适用
股

2、设立香港瑞凌        否               4,900.00    4,900.00   1,124.64       1,838.7          37.52                    128.12    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4,800.00    4,800.00                 4,8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2,200.00   12,200.00   1,124.64      9,161.56                                    -38.69

       合计                            45,741.00   45,741.00   3,604.45     23,090.21                                   -311.65

                       1、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由于受到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影响,总体投资及具体实施进度较预计有所延缓。目前该项目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2、研发中心扩建项目:201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与实施方案调整的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案》,根据调整后的实施计划,第一年为项目建设期,计划投入 955 万元,目前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的后两年为具体研发项目实施阶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段,计划累计投入 3,229 万元。

                       3、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2011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调整后的实施计划,公司将成都、天津营销中心建设工作完成日期延期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项目具体内容不变。成都、

                       天津营销中心由于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与预计的进度比较有所延缓。截止到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仍在建设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1、2011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超募资金向珠海固得焊接自动化设备有限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公司增资人民币 2,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珠海固得 51.46%的股权。本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30 日已支付全部款项。
及使用进展情况
                       2、2011 年 8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800 万元永久补充




                                                                          附表 第 2 页
                     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该事项。

                     3、2012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 4,900 万元人民币在香港设

                     立全资子公司。2012 年 9 月 18 日,募投资金到账。

                     1、2011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

                     施地点由原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四工业区 4 号厂房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67 区留仙一路大千工业厂区 1 号厂房 9-10 层。

                     201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与实施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将“研发中心

                     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67 区留仙一路大千工业厂区 1 号厂房 9-10 层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67 区飞扬兴业科技园 A 栋

                     7-9 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2011 年 7 月 5 日经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营销服务中心及
施地点变更情况
                     品牌建设项目”中深圳营销服务中心建设原为通过购置房产实施,变更后实施方式为租赁房产实施,实施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67 区留仙一路

                     大千工业厂区 1 号厂房 11 层。

                     201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与实施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

                     将“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67 区留仙一路大千工业厂区 1 号厂房 11 层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67

                     区飞扬兴业科技园 B 栋 3-4 层。

                     1、2011 年 7 月 5 日经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营销服务中心及

                     品牌建设项目”中深圳营销服务中心建设原为通过购置房产实施,变更后实施方式为租赁房产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2011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募集资
施方式调整情况
                     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中成都营销服务中心建设原计划于 2011 年 12 月 1 日前完成,天津营销服务中心建设原计划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前完成。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公司拟将成都、天津营销中心建设工作完成日期延期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项目具体内容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公司(含子公司昆山瑞凌焊接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2,704.20 万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




                                                                        附表 第 3 页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师报字[2011]第 11263 号《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确认。2011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董事会拟定详细使用计划并履行相关程序后使用。
用途及去向

                     1、昆山瑞凌焊接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从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59734608213001 部分解付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利息为肆仟捌

                     佰陆拾肆元捌角陆分(¥4,864.86),业务凭证号为 104DBAB11000014000,至活期账户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9734608093001。根据三方监管协议,中

                     国银行昆山金浦支行本应将该笔资金入昆山瑞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9734608093001,由于中国银行昆山金浦支行的业务员操作疏忽,误入昆山瑞凌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般结算账户 59734608092001。2011 年 3 月 31 日,中国银行昆山金浦支行于 2011 年 3 月 31 日将该笔资金金额贰佰萬零肆仟捌佰陆拾肆元捌角陆分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2,004,864.86)从一般结算账户 59734608092001 调整至昆山瑞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9734608093001。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误转入公司一般结

情况                 算账户属银行业务操作人员误操作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挪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2、2013 年 2 月,由于昆山瑞凌公司出纳网银操作失误,在支付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的项目款时出现了重复支付,收款单位为常州市华

                     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武进分公司,付款金额为 684,524.11 元。现该笔重复支付的款项已退回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金浦支行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重复划转系出纳网银操作失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挪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附表 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