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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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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3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
月2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时间:自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2日(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7: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飞扬兴业科技厂区
厂房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
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邱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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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51,799,9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
151,77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
份2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24,900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0.0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王巍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关联股东,已
回避该议案(含各子议案)表决。

    该议案(含各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

    151,325,1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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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2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表决结果:

151,325,1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24,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2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禁售期

表决结果:

151,325,1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24,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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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

151,325,1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24,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2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

151,325,1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24,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2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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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25,1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24,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2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7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

151,325,1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24,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2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表决结果:

151,325,1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24,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2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

151,325,1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24,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2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结果:

151,325,1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24,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2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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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表决结果:

    151,325,1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24,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2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王巍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关联股东,已
回避该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

    151,325,1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24,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2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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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实际控制人邱光先生配偶的直系近亲属齐雪芳女士
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鸿创科技有限公
司、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回
避该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

    1,575,1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

    24,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2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151,775,1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24,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2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郭雳律师、雷红丽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