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 证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492 号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1-5 附表 1 6-8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492号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 凌股份公司”) 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瑞凌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 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鉴证报告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瑞凌股份公司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 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瑞凌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瑞凌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瑞凌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 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章顺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年胜 中 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 [2010]1798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发行价格 38.50 元/股。 截止 201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已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1,078,000,000.00 元,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62,740,000.00 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1,015,260,000.00 元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000020239200378711 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他发 行费用人民币 5,149,643.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0,110,356.1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0)第 12099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 2010 年 12 月 23 日募集资金净额 1,010,110,356.15 减: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27,041,992.49 减:2011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8,261,458.68 减:2011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69,010,321.91 加:2011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12,229,757.64 减:2012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9,184,885.70 减:2012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11,358,957.71 加:2012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14,339,495.88 减:2013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4,798,174.18 减:2013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11,246,354.27 加:2013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28,337,343.31 减:2014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4,770,848.53 专项报告第 1 页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 减:2014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30,692,272.34 加:2014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33,958,732.72 减:2015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7,460,992.18 其中:1.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1,120,225.60 2.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15,631,081.31 3.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 709,685.27 减:2015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13,015,197.24 加:2015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24,730,158.32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796,864,388.79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1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 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叶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 年 1 月 23 日 本公司子公司昆山瑞凌焊接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 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金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子公司珠海固得焊接自 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珠海瑞凌焊接自动化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2 年 10 月 25 日本公司子公司 瑞凌(香港)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5 年 5 月 29 日本公司子公司瑞凌(香港)有限公司及保荐机 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专项报告第 2 页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募集资金监管户(活期) 4000020229200382049 1,393,235.39 募集资金监管户(活期) NRA4000020209200440092 124,743.18 募集资金监管户(活期) NRA4000020209200572475 66,312,103.45 定期存款账户 4000020214200015588 262,443,926.64 七天通知存款 4000020214200015615 0 小计 330,274,008.6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金浦支行 募集资金监管户(活期) 484558217860 9,595,658.39 定期存款账户 59734608211001 118,457,500.00 七天通知存款 511858237755 0 小计 128,053,158.3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叶支行 募集资金监管户(活期) 443066326018010052316 1,616,212.92 定期存款账户 443066326608510002549 336,921,008.82 小计 338,537,221.74 合计 796,864,388.79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0.3048 亿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与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属于公司的成本中心,无法 单独核算效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专项报告第 3 页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 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报告期内,本事项尚未 实施。 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美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美国投资设立美国子公司,作为公司在北美地区进行业 务开拓、对外投资等的平台。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了美国子公司 RILAND INTERNATIONAL,INC.的注册登记工作,但出资尚未完成。 2016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16 年 2 月 18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转为超募资金的议案》和《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转 回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及“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 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完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为超募资金进行管理; 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转 回超募资金账户进行管理。 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对珠海固得(现名“珠海瑞凌”)公司增资扩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2,522.86 万元; 2、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 4,800.00 万元; 专项报告第 4 页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用超募资金设立及增资瑞凌(香港)有限公司,实际使用 6,209.45 万元; 合计使用超募资金 13,532.31 万元。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董 事会拟定详细使用计划并履行相关程序后使用。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 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专项报告第 5 页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 101,011.04 3,047.62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32,684.15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 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3)=(2)/(1) 承诺投资项目 1、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 否 25,284.00 25,284.00 1,563.11 15,104.52 59.74 2012-9-1 -259.33 否 否 技术改造项目 2、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否 4,184.00 4,184.00 112.02 1,982.21 47.37 2012-3-1 是 否 3、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 否 4,073.00 4,073.00 70.97 2,065.11 50.70 2013-3-1 是 否 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3,541.00 33,541.00 1,746.10 19,151.84 -259.33 超募资金投向 1、对珠海固得(现名“珠 否 2,500.00 2,500.00 0 2,522.86 100.91 2012-4-1 -152.49 否 海瑞凌”)增资扩股 2、设立及增资香港瑞凌 否 4,900.00 12,830 1,301.52 6,209.45 48.40 752.10 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4,800.00 4,800.00 4,800.0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2,200.00 20,130.00 1,301.52 13,532.31 599.61 专项报告第 6 页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合计 45,741.00 53,671.00 3,047.62 32,684.15 340.28 1、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近年来,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国内宏观经济持续面临着下行的压力,受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公司目前所处的焊接设 备行业下游市场需求并无明显改善,导致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 2、研发中心扩建项目:201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与实施方案调整的议案》,根据调整后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实施计划,第一年为项目建设期,计划投入 955 万元,目前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的后两年为具体研发项目实施阶段,计划累计投入 3,229 万元。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3、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2011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调整后的实施计划,公司将成都、天津营销中心建设工作完成日期延期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项目具体内容不变。 4、对珠海固得(现名“珠海瑞凌”)增资扩股:由于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及珠海固得原管理层的市场应变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公司与珠海固得的整合效果未达预 期,珠海固得未达预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1、2011年3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珠海固得焊接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向珠海固得焊接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珠海固得51.46%的股权。本公司于2011年4月30日已支付 全部款项。 2、2011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人民币 4,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该事项。 3、2012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900 万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9 月 18 日完成该事项。 及使用进展情况 4、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瑞凌(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7,930 万元(约合港币 10,000 万元,以实际投资时汇率折算额为准)对香港瑞凌进行增资。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完成该事项。 5、2015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 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报告期内,本事项尚未实施。 6、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美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美国投资设立美国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了美国子公司 RILAND INTERNATIONAL,INC.的注册登记工作,但出资尚未完成。 1、2011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广东省深 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四工业区 4 号厂房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67 区留仙一路大千工业厂区 1 号厂房 9-10 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201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与实施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 地点变更情况 由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67 区留仙一路大千工业厂区 1 号厂房 9-10 层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67 区飞扬兴业科技园 A 栋 7-9 层。 2、2011 年 7 月 5 日经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中深圳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原为通过购置房产实施,变更后实施方式为租赁房产实施,实施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67 区留仙一路大千工业厂区 1 号厂房 11 层。 专项报告第 7 页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与实施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将“营销服务中心及品 牌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67 区留仙一路大千工业厂区 1 号厂房 11 层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67 区飞扬兴业科技园 B 栋 3-4 层。 1、2011 年 7 月 5 日经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中深圳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原为通过购置房产实施,变更后实施方式为租赁房产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2、2011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 方式调整情况 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中成都营销服务中心建设原计划于 2011 年 12 月 1 日前完成,天津营销服务中心建设原计划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前完成。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公 司拟将成都、天津营销中心建设工作完成日期延期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项目具体内容不变。 公司(含子公司昆山瑞凌焊接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2,704.20 万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 1126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号《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确认。2011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投入及置换情况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董事会拟定详细使用计划并履行相关程序后使用。 途及去向 2016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16 年 2 月 18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资金转为超募资金的议案》和《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及“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目”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完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为超募资金进行管理;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回超募资金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账户进行管理。 专项报告第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