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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13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5,24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6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6 月
2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30      邱光
      2            08*****243      深圳市鸿创科技有限公司
      3            08*****233      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6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未能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相应予以调整。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飞扬兴业科技厂区厂房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潘文     孔亮
    咨询电话:0755-27345888
    传真电话:0755-2734599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