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8-12-01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9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备忘录 8 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瑞凌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列入公司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1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以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为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