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3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RILAND INDUSTRY CO., LTD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
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所有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对公司依法运作、财
务状况、募集资金、内部控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重大事
项进行了审议监督,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
录完整规范。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的八次监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审议内容
1: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5: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18-3-31 7:关于公司2018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8: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3: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18-4-26 1:关于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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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8-5-25
第十七次会议 2:关于提高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18-6-26
第十八次会议 候选人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18-7-13 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2018-8-26
第二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18-10-27
第三次会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18-11-30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内部控制等方面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
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及公司
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责任,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查阅公司资料和现场检查,对公
司的报告期财务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
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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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
行了监督。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
的行为。
(五)公司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资产出售、抵押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资产出售、抵押等行为。
(六)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核查了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全面、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控制措
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部控制治理环境、增强内部控制
治理能力、提升内部控制治理效率,达到了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的目的,能
够促使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三、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年度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重视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加强监督检
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项工作会议,及时掌握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理性,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督促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防范经营风险,完善和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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