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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3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RILAND INDUSTRY CO., LTD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
 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所有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对公司依法运作、财
 务状况、募集资金、内部控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重大事
 项进行了审议监督,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
 录完整规范。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的八次监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审议内容
                           1: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5: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18-3-31   7:关于公司2018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8: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3: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18-4-26   1:关于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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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8-5-25
第十七次会议                2:关于提高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18-6-26
第十八次会议                候选人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18-7-13    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2018-8-26
第二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18-10-27
第三次会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18-11-30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内部控制等方面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
 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及公司
 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责任,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查阅公司资料和现场检查,对公
 司的报告期财务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
 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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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
行了监督。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
的行为。

(五)公司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资产出售、抵押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资产出售、抵押等行为。

(六)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核查了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全面、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控制措
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部控制治理环境、增强内部控制
治理能力、提升内部控制治理效率,达到了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的目的,能
够促使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三、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年度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重视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加强监督检
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项工作会议,及时掌握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理性,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督促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防范经营风险,完善和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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