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03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0 年 3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傅艳菱女士召集和主持,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
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126 名激励
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26 名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雷霈先生的配偶陈薇女士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雷霈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已回避该议案表决。其他非关联
监事同意本议案。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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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调整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
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由于公司原
激励对象方元、陈学华、黎青所、金成、施浩、刘海平、张柏红、傅有来因个人原
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6.2 万股,回购价格 3.35
元/股。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
法有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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