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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14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2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
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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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公司将在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
要求,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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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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