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26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傅艳菱女士召集和主持,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
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17 名激励
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7 名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0 年 12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调
整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调整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
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0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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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由于公司原
激励对象熊世遥、邹雷、徐鸿飞、郭云、孙金梅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9 万股,回购价格 2.22 元/股。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0 年 12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减轻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
的影响,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本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
业务金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交易币种为非美元时按照实际交易汇率折算成美元
进行额度统计),上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
算)。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0 年 12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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