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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2020-12-26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2020 年 12 月)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 万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560.8 万股变更为 45,551.8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5,560.8 万元变更为人
  民币 45,551.8 万元。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内容,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具体
  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45,560.8 万元。                              45,551.8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5,560.8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5,551.8 万

第十九条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5,560.8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5,551.8 万

           万股。                                       股。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