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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1-01-06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潘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潘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63%),计划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66%)。


        2021年1月5日,公司收到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潘文先生出具的《关
   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在公司任职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有限售条件股    可流通股份    可流通股份数量占公
姓名
         情况         (股)   本比例(%) 份数量(股)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副总经理、
潘文                 300,000    0.0663%      225,000        75,000             0.0166%
       财务负责人
       注:本公告中计算相关股份数量和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3、减持数量:潘文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0.0166%,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
规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潘文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潘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潘文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
    3、潘文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潘文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进展情况,并
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潘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